(原标题: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收购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Cayman) Limited的控制权。该交易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公司强调在交易前后,其控股股东保持为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忆会,故不会引起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此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