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公告详细列出了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向投资者作出的多项承诺,涉及内容广泛,具体包括:
1. 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2. 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3. 构成欺诈发行时购回股份的承诺。
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5. 利润分配的承诺。
6.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7.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8.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9. 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10. 业绩下滑后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11. 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
12. 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13. 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诺。
14. 信息披露材料的真实性、无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5. 承担社保、住房公积金相关责任的承诺。
16. 部分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事宜的承诺。
17. 承担租赁物业搬迁费用的承诺。
每个承诺项目对应具体的页码范围,以便查阅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