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显示,因遗产继承,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冉女士与未成年人许某某(由其法定监护人王霞女士代理)继承了原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刚先生所持龙佰集团股份。变动后,许冉女士直接持有龙佰集团20.95%股份,未成年人许某某持有5.30%股份,且许冉女士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行使许某某所持股份对应的权利,合计持有龙佰集团26.25%表决权,成为龙佰集团及东方锆业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基于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并未涉及资金来源问题,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没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资产调整、人事变动等计划,且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无重大交易情况。报告书还涵盖了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对比、资金来源、后续计划、对上市公司影响分析、与上市公司间重大交易、前六个月买卖股份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