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了因遗产继承导致的权益变动情况。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冉女士和未成年人许某某因继承股份成为公司重要股东。变动前,两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后,许冉女士直接持有龙佰集团20.95%股份,未成年人许某某持有5.30%股份,且因其未成年,其权益由其法定监护人王霞女士代为行使。通过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许冉女士合计持有龙佰集团26.25%的表决权,成为龙佰集团及东方锆业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基于遗产继承,未涉及资金募集,且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改变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资产重组、调整管理层或修改公司章程等计划。同时,报告确认了与上市公司无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六个月无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