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指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许刚先生去世后,其持有的龙佰集团股份由女儿许冉女士及未成年的儿子许某某继承。许冉女士继承了5亿股,占龙佰集团总股本的20.95%,许某某继承了1.26亿股,占5.30%。由于许某某未成年,其母亲王霞女士作为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相关权利,并将这些权利委托给许冉女士。因此,许冉女士合计持有龙佰集团26.25%的表决权,成为龙佰集团及东方锆业的实际控制人。此次权益变动未对公司治理结构、日常运营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和比例保持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