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建设(1条)
投资者问:
公司石墨矿什么时候可以开采?
龙江交通: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黑龙江省萝北县工农村年处理200万吨石墨矿采选联合的项目的建设期为两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编号为临2025-067号《龙江交通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贵司收费高速公路将于2029年到期。到期后,控股大股东是否会有新的优质资产注入?公司股价近期低于资产净值,是否与“将来无优质资产注入”有关?石墨矿进展如何?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十分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并在稳定分红与严格信息披露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市值管理体系,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暂无资产注入计划,黑龙江省萝北县工农村年处理200万吨石墨矿采选联合项目的建设期为两年,现处于前期准备阶段中,若有具体进展将按照相关规则及时对外公告。
公司治理(1条)
公司高速公路快到期,交通板块,资本市场机构散户不认可,建议调到,有色板块,或者小金属类,股价长期低迷,荣资困难,考虑改名,或者,中江矿业,中江资源,之类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主业仍为高速公路收费运营与管理,目前暂无更名计划,谢谢。
风险信号(2条)
你好:最近东方财富网有投资者对贵公司2024年报中1.6亿应付款提出质疑,直指贵公司财务造j,4.21该投资者再次发文指出贵公司在2023年报存货金额就有造j嫌疑,对此贵公司有什么解释?
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不存在该网站上提及的问题。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始终认真执行相关披露规则,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直秉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持续提升股东价值作为经营宗旨。2021年,公司确定了“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即以高速公路投资运营服务为主体,以金融股权投资和产业投资为两翼。自2023年以来,公司将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作为公司产业翼推动落实。2024年,公司全面贯彻“战略达效”的总体部署,向内发掘增长动力,向外寻求发展突破,积极整合资源,加快推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项目落地见效。2024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9%,现金分红比例占可供股东分配净利润的60%以上。再次感谢股东的关注和支持。
据2024年年报第130页披露的库存商品期末余额225,407.93元、期初余额289,139,216.37元,第149页披露的应付货款期末余额183,834,342.53元、期初余额23,671,380.67元,本期减少的库存商品本期增加的应付货款,一共是449,076,770.30元,跟第18页披露的贸易成本本期金额324,784,247.02元差额巨大,年报是否存在虚假记载或虚增库存商品?
股东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龙江交通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不存在、也没必要虚增库存商品,公司年报不存在虚假记载。报告期内,公司及年审会计师通过判断子公司龙翼投资在销售业务中的身份,部分收入确认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采用净额法核算。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按2024年半年报、年报数据计算,下半年减少库存商品343,142,517.68元,增加应付货款177,833,527.49元,贸易成本为304,360,047.02元,大约有216,615,998.15元的库存商品消失了。这个数据跟2022年年报的沥青预付款219,911,600元相当吻合,是否表明该预付款并没有采购沥青,从2023年一季报到2024年三季报存货数据居高不下的原因是虚增库存商品?
股东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1.库存商品减少的合理性:2024年下半年库存商品减少,主要源于公司子公司龙翼投资完成“清仓达效,资金回笼”目标,将2023年末库存沥青全部销售并收回货款。2.预付款的真实性:2022年的2.2亿元的预付款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沥青采购并入库,不存在资金挪用或虚假采购情形。3.公司不存在虚增库存商品的情况:龙翼投资于2023年一季度开始收储沥青,2023年因国内施工量缩水以及国际原油价格下跌等因素,导致沥青市场价格持续下滑,沥青市场价格与库存沥青成本价格价差未达预期,故未进行销售,不存在虚增库存商品的行为。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在公司披露的2025年一季报中,应收账款160,286,648.04元,比2024年末的13,210,070.75元增加147,076,577.29元,大于本期营业收入105,505,174.95元,在没有销售的情况下,该应收账款反映的是哪一类资产?
股东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2025年一季度发生了销售业务,主要是子公司龙翼投资的销售业务,通过判断龙翼投资在销售业务中的身份,本期销售收入确认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采用净额法核算,应收账款在账期内,逐步收回。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目前黑龙江省已进入高速公路施工季,也是沥青等大宗材料的使用旺季,欢迎股东到现场进行全面了解。
公司“通过判断子公司龙翼投资在销售业务中的身份,部分收入确认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采用净额法核算”是错误的。一、龙翼投资参与竞标获得订单后,就承担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责任,同时还承担了转让商品之后的风险,其身份不是代理人,不能按净额法核算;二、龙翼投资通过招标选定第三方供货商,然后安排第三方代表自己向客户供货,符合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应按总额确认收入。
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准则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否则为代理人”。龙翼投资采用净额法核算的业务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不拥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因此身份为代理人,核算方式符合准则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准则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否则为代理人”。龙翼投资采用净额法核算的业务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不拥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因此身份为代理人,核算方式符合准则规定。
三、相同的贸易业务,一部分按总额确认收入,另一部分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年报在进行收入和成本分析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以及它们比上年增减比例全都失真了,这显然不符合年报的编制要求;四、招投标采用的是含税价,客户凭龙翼投资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全款,不可能接受第三方开票而转款给龙翼投资,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该项交易需缴纳增值税而不是营业税。
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2025年第3号公告)》以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要求,编制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并聘请独立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为标准无保留意见。龙翼投资严格按照税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开具发票,供应商根据采购情况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龙翼投资,龙翼投资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客户,不存在客户接受第三方开具发票而将款项转给龙翼投资的情况,交易缴纳的是增值税而非营业税,即使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部分亦是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开票,不存在不符合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情况。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五、客户在年末将全部货款支付给龙翼投资是出于对上市公司的信任,龙翼投资因供应商在年末未完成供货而暂缓支付采购款,如果没有这笔大额的应付货款,就根本看不出2024年年报披露的数据有什么问题。请公司彻查龙翼投资的沥青业务,是否存在资金挪用或虚假采购的情形?
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子公司龙翼投资从事大宗集采业务,是公司拓展主业发展的战略部署。龙翼投资日常经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成立以来,积极开拓市场,寻找潜在客户,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争取订单,同时通过对市场的深入研究,了解所采购商品的供应情况、价格趋势、质量标准等信息,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和采购时机。龙翼投资的贸易采购事项严格按照公司决策和流程开展,事前履行公司决策和采购审批流程,采购前通过招采平台确定供应商并公示,合同经过严格法审,采购过程有详细的明细表、交割手续、单车计量单据等,上下游的货物完全对等,业务真实无误,资金往来均通过对公银行账户,龙翼投资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不存在资金挪用和虚假采购的情形。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公司2023年沥青、水泥销售收入14,333.19万元,毛利315.75万元,支付沥青仓储费1,260.07万元,实际亏损944.32万元;2024年贸易行业营业收入34,518.67万元,毛利1,336.39万元,支付沥青仓储费741.83元,实际利润594.57万元。两年支付沥青仓储费2001.90万元导致亏损349.75万元,为别人挣了仓储费,请问公司在2025年还有没有实施沥青仓储的计划?
股东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开展大宗集采业务,是与公司主业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相协同的战略部署,公司实控人黑龙江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下称“交投集团”)成立以来承担了全省交通建设项目及高速公路建设任务,具有对沥青、钢材、砂石骨料等大宗材料需求量大的优势,公司认真研判了东北地区大宗材料价格波动规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自有资金充足的优势,开展大宗材料集采业务,增加公司营业收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以龙翼投资为业务主体,开展大宗集采贸易业务,贸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沥青、水泥、钢筋、碎石,以沥青业务为突破口,拓展大宗物资的集采、加工、存储、运输相关业务,承担黑龙江省交通工程大宗材料主要供应商角色。经过努力拓展,2024年龙翼公司完成了“清仓达效”的工作目标。2025年,龙翼投资将按实际业务进度及施工使用量进行储备。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