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交易投资者须知
    

  1、问: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能否提取保证金?

  答:当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其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部分,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2、问:当投资者融资买入的证券或融券卖出的证券发生分红、派息、配股等情况时,这些权益是否归投资者所有?

  答:融资融券期间证券持有人的权益按“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权益归客户所有、客户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归证券公司所有”的原则处理。即投资者融资买入的证券发生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时,相关权益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融券卖出的证券发生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时,相关权益归证券公司所有。权益的具体处理,按照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的约定办理。

  3、问:如果投资者信用账户中的证券被调出标的证券的范围,投资者该如何处理尚未了结的融资融券交易?

  答: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关系仍然有效,投资者可以选择在融资融券交易到期日之前任意时间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关系。

  4、问: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的,投资者如何处理相关融资融券交易?

  答: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者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且交易恢复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或者无法确定恢复交易日的,投资者应在融资融券交易到期日之前清偿所负融资融券债务,其中融券债务中标的证券的补偿以标的证券暂停交易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进行现金补偿。

  5、问:融资融券交易期限最长为多少?

  答:为了控制信用风险,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6、问:投资者资产被强制平仓将会带来什么后果?

  答:如果投资者的账户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强制平仓的过程将不受投资者的控制,投资者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平仓结果,如果平仓后投资者仍然无法全额归还融入的资金或证券,还将被继续追索。

  另外,被强制平仓会影响投资者的信用记录,证券公司可能会因此减少其授信额度,严重时甚至被交易所记入黑名单而被市场禁入。

  7、问:投资者可以通过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所有的证券品种吗?

  答:投资者不能通过信用证券账户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所规定范围之外的证券,也不得通过信用证券账户参与质押式回购及买断式回购。

  8、问:资金可以在投资者的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间进行内转吗?

  答:普通账户资金与信用账户资金不能内转,只能与其存折或银行卡进行银证转账,信用资金账户转出资金需满足维持担保比例大于等于300%的条件。

  普通账户与信用账户之间可以进行担保证券的提交和回拨,但信用证券账户回拨担保证券到普通账户时需满足维持担保比例大于等于300%的条件。

  9、问:投资者可以申请开立多个信用证券账户吗?

  答:不可以,投资者在一个证券交易所市场只能申请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10、问: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可在多处同时使用吗?

  答:不可以,仅限在开户的证券公司使用。

  11、问: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开立后何时可用?

  答:开立后当日可用。

  12、问: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能否开立多个?

  答:可以,但要在不同的结算银行开立。

  13、问:证券转托管当天可提交为担保品吗?

  答:不可以。

  14、问:买入的证券当天可提交为担保品吗?

  答: A股、国债、企业债等T+0交收的证券当天可以提交为担保品;其他如权证、ETF、公司债等T+1交收的证券当天不可以。

  15、问:结算公司处理担保券收回指令时,检查客户负债是否了结、维持担保比例是否达标吗?

  答:不检查。因为审核担保品的转出是券商的权利,而且也只有券商才掌握准确的客户负债信息。

  16、问:什么是名义持有人?

  答:名义持有人是指受他人委托并代表他人持有证券(信托财产)的机构。名义持有人依法享有作为证券持有人的相关权利,同时应当对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承担相应的义务,证券权益拥有人通过名义持有人实现其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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