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16-01-06 13: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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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5 日接

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泽伟先生、孙剑先生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徐

奕先生的通知,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要求,其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做出承诺,在公司股票复牌后及时按照其在公司 2015 年度上

半年减持过公司股份总金额的 10%增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增持

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承诺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2015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051)、《关于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5-05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承诺增持金额不低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9 日累

计减持金额的 10%,并同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二、增持情况

1、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泽伟先生、孙剑先生,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徐奕先生。

2、增持目的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号召,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3、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增持数 承

增 增 持 量 诺

持 本次增 增持后持

承诺增持 持 增持 均 价 增 持 股 占 公 司 累计增持 履

人 持金额 股 数 量

金额 方 期间 ( 元 / 数(股) 总 金额(元) 行

姓 (元) (股)

式 股) 股本比 情

例 况

集 2015

中 年

吕 不 低 于 已

竞 12

泽 3,544,000 16.240 234,400 0.0719% 3,806,656 3,806,656 32,621,014 完

价 月

伟 元 成

交 29

易 日

集 年

不 低 于 中 已

孙 竞 12

2,730,000 17.466 158,000 0.0485% 2,759,628 2,759,628 29,549,614 完

剑 价 月

元 交 成

易 31

集 年

不 低 于 中 已

徐 竞 12

500,460 16.099 31,200 0.0096% 502,289 502,289 16,366,146 完

奕 价 月

元 交 成

易 3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

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本次增持人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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