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5000万元收购新达茂稀土80%股权

证券之星 2015-04-09 08: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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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9日早间公告,2015年4月8日,公司与包头市达茂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茂稀土”)签订了《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同时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签订了《合作协议》。

公告称,2014年10月13日,公司与达茂稀土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合作意向书》,为保障公司拟在包头市建设的“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业链”项目所需的稀土原料供应,公司拟收购达茂稀土100%股权。此后,鉴于国内稀土产业整合进程加快,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由北方稀土为主体整合内蒙古地区的稀土资源,公司经认真、充分论证后,收购由达茂稀土以其经营性资产出资成立的新公司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达茂稀土”)的80%股权。

据公告,新达茂稀土成立于2015年1月15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新达茂稀土目前拥有碳酸稀土及氧化稀土分离生产线,并且是全国少数几家拥有从原矿采选、焙烧冶炼到稀土氧化物分离的全产业链企业。依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协议双方经协商确定新达茂稀土80%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5,000万元。

鉴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新达茂稀土20%股权,为促进新达茂稀土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北方稀土签订合作协议,双方以新达茂稀土为平台和基础,不断拓宽在稀土产业的合作领域,推进合作互利。

公司认为,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将有积极的影响,有助于加快公司在包头市投资建设稀土助剂、稀土颜料等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业链项目,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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