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西天
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新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天新药业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天新药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0
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78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6.88 元,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37,78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为 39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许江南、许
晶、天台县厚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厚鼎投资”)、天
台县厚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厚盛投资”)、天台县厚
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厚泰投资”)。上述 5 名股东持
有限售股共计 290,71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41%,原锁定期均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其中公司股东许江南、许晶合计持有的 262,714,800 股,
因触发首次公开发行相关承诺,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股东厚鼎投资、厚盛投资、厚泰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
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自愿延长 6 个月股份锁定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
现上述锁定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
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解
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就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江南及实际控制人许晶承诺: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则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本人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天新
药业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
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
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仍继续遵守前述承诺。
式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拟减持所持有
的天新药业股份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背本人在天新
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天新药业所有。
(二)公司股东厚鼎投资承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股
票交易价格确定,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
的规定,且不违背本企业在天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天新药业所有。
(三)公司股东厚盛投资、厚泰投资承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的天新药业股份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且不违背本企业在天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天新药业所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90,714,80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1 月 1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
合计 290,714,800 66.41% 290,714,8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 290,714,80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90,714,800 -290,714,8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7,065,200 +290,714,800 437,780,000
股份合计 437,780,000 - 437,780,000
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包含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 2,609,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0%。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作出的承诺。本次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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