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7 证券简称:哈焊华通 公告编号:2026-001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45.34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3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8,618,758.00 元,
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639,206.3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640,979,551.66 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78,139,551.66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2]086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
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遥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遥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遥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
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类别 账户状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州遥观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
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州遥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尔滨开发区支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特种高合金焊丝制备项目”及“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648.16 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银行利息已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项目待支付款项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募投项目所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完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