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支付的交易现金对价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167.54万元,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张国庭、李君、王理平、刘国斌、李
庐易、谢国富和惠州市安可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惠州市安可
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可远”)100%股权和王秋勇持有的成都金之
川电子有限公司20%的少数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871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492,462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399,996.28元,扣除承
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434,751.08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65,245.2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L10359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本次募
集资金用途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 使用金额占募集配
项目名称
金金额(万元) 套资金总额的比例
支付交易的现金对价 7,880.00 77.71%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支付交易中介机构费用 686.90 6.77%
补充安可远流动资金、偿
还债务
合计 10,140.00 100.00%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注册稿)》
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合计 10,140.00 10,14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和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交易现金
对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的实际
金额为 3,785.71 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3,785.7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支付交易的现金对价 7,880.00 3,785.71 3,785.71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43.48 万元(不含税),其中
保荐费用人民币 356.93 万元(不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该项费用无需置
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为人民币 381.83 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381.8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中介机构 拟置换的募集资金
序号 费用明细
费用(不含税金额) 金额
发行手续费、印花税及
其他
合计 381.83 381.83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金额
为3,785.71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381.83万元。公司本次拟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交易现金对价及已支付的发行费
用,共计人民币4,167.54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要求。
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
价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