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航证券”)作为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出具《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851 号),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宜,公司向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广东温氏投资有
限公司、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非公开
发行股票,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55,600,640.00 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股本)为人民币 155,600,640.00 元,溢价部分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外计入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为 1,145,942,819.2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
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障募集资金监
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
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
金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贵州
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甲方分别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原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黔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
小河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概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西安新区先进锻造产业 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
基地建设项目 限责任公司
民用航空环形锻件生产 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
线建设项目 限责任公司
国家重点装备关键液压
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
限公司
设项目
军民两用航空高效热交
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
限责任公司
设项目
合计 221,560.00 170,28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由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1,301,543,459.20 元,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调
整后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西安新区先进锻造产业 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
基地建设项目 限责任公司
民用航空环形锻件生产 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
线建设项目 限责任公司
国家重点装备关键液压
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
限公司
设项目
军民两用航空高效热交
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
限责任公司
设项目
合计 221,560.00 130,154.35
三、募集资金结项以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
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节余金额
拟投入的募集 累计已投入募 利息收益扣除手
项目名称 (=A-B+
资金金额(A) 集资金(B) 续费后净额(C)
C)
西安新区先进锻造产业基地
建设项目
民用航空环形锻件生产线建
设项目
国家重点装备关键液压基础
件配套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军民两用航空高效热交换器
及集成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合计 130,154.35 130,162.81 3,345.19 3,336.73
注 1:节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
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结余的原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产生结余的原因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净
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鉴于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
项条件,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
回报,同时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公司将前述本次募投项目产生结余资金及利息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8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336.73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由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
额的 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
次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由公司
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中航重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爽 刘昭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静 姚程煜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