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环能: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1 0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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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公告编号:2025-094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效节能换热器项目”的土建工程已基本完工,项目竣
工验收工作尚未完成,同时定制化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进度出现不同程度的延
缓,导致该项目无法在原预计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
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拟将本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3,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品种为保
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产品,
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拟投资的产品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
确保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
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收益凭证或风险低的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相
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
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获取有比较优势的金融机构的合作支持,本着
审慎、合理使用的原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预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
  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授信额度以公司申请及银行批准为准。以上授信额
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
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原有组织架构的基
础上,新增信息部,本次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进
一步优化公司管理体系、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五次会议决议》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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