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5-121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以
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陈志强先生行使该项自有闲置现金进行现金管理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单
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但受金融市
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
风险,公司会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
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
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
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
(一)《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
(二)《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
董事会专门会议决议》;
(三)《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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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