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5-125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
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
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10,000.00 万
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发行主体为银行的低风险型及期限短的理财产品,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且投资期限内公司在任一时点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并持有到期理财产品总额
不超过上述额度。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
择保本型或者其他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短期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
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投入,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审
议购买理财产品金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安排财务部具体实施。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正常
情况下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
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
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二)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结合资金使用计划,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
资,并对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监控,确保资金的
安全性和流动性。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
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
益,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
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五、 备查文件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