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5-074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
结果的公告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27.9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中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即不超过 2,093,200 股;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4,186,400 股。
公司近日收到 5%以上股东奇瑞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奇瑞科技减持情况
股东名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占总股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称 间(元/股) (股) 本比例
奇瑞科 大宗交易 - - - -
技 集中竞价 2025/9/30-
交易 2025/12/29
合计 125,300 0.06%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7,000,000 12.90% 26,874,700 12.84%
奇瑞科 其中:有限售条
技 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000,000 12.90% 26,874,700 12.84%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及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
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告披露之日,奇瑞科技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1)5%以上股东奇瑞科技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
关于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5%以上股东奇瑞科技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
关于其在本公司上市后持有、减持公司股票的意向如下:
“1、本单位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
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
单位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如本单位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
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
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协议转让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本单位将按照《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减持;若届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于减持事项另有新的规定的,本单位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