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 关于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0 20: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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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5-063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协议有效期三年,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3 年,财务公司将继续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存款、发放
贷款、委托贷款、综合常年财务顾问服务、专项财务顾问服务、资金结算服务等
金融服务。
  (二)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盛国福、牟文君、何飞、于海峰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
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三)本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回避表决。本项交易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无须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8 层、22 层
  法定代表人:朱慧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 年 07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2726X7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
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
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
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
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十一)对金融机
构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66.66%,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为 30%,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34%。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540.92 亿元,其中:存放同业款
项 97.46 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5.37 亿元;负债总额 470.50 亿元,其中:吸收
存款 468.61 亿元;所有者权益 70.42 亿元;202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5.69 亿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394.01 亿元,其中:存放同业款
项 87.69 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9.87 亿元;负债总额 326.39 亿元,其中:吸收
存款 324.65 亿元;所有者权益 67.62 亿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7.49 亿元。
   (三)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公司与财务公司各类关联交易相关期间的限额设置如下:
      期间        -2026 年 12 月 31   -2027 年 12 月 31   -2028 年 12 月 31   日-2029 年4 月
                       日                日                  日              19 日
存款及利息收入每日最
高余额
贷款每日最高余额                25 亿元             29 亿元             33 亿元          36 亿元
支付的与结算、贷款及其
他金融服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服务范围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以及当地法律规定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委托贷款、综合常年财务顾问服务、专项财
务顾问服务、资金结算服务等金融服务。
   (二)定价政策
属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利率;不低于四大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
存款的挂牌利率;
于公司在中国其他“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
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收取的费用;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中国广核集团其他下属公司
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年度交易上限
   见上文。
   (四)协议有效期
   在协议双方已取得必须的同意和批准,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前提
下,本协议有效期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至 2029 年 4 月 19 日。
   (五)风险防控
   财务公司确保其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所使用的系统服务提供方资金管理网络
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财务公司向公司承诺,将会提供充分的资料给予公司
及其审计师,以确保公司得以根据中国适用法律、
                     《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的其他规定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符合相关的申报及披露规定。财务公司保证
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
的事项,应及时告知公司,配合公司积极处置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有
权调回所存款项。如果出现存于财务公司的存款无法取回的违约情况,公司有权
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抵消该部分无法取回的存款。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将有利于公司在保证资金正常运转的基础上,
充分利用中国广核集团的股东背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综合降低融资成本与
财务费用,提升融资效率,加速资金周转,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为公司未来的
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
  双方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与其他银行业金
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无实质差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由此导致公
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和中小股东造成损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带来不利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业务的余
额 0 万元;公司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61,087.07 万元;公司收取或支付与
结算、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相关的服务费用为 0 元。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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