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25-06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并放弃对该子公司少数股
权的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五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电气国轩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7.4%股权及放弃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6%股
权的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
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
气国轩”或“标的公司”)47.4%股权,以电气国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预评估值为
依据(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挂牌价格为人民币 1 元(以下简称“本次
转让”),并放弃对上海昊豪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昊
豪新能源”)转让其持有电气国轩 3.6%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鉴于本次交易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交易能否达成及最终成交价格均存
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司转让所持有的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7.4%股权及放弃上海电气
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6%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联交
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电气国轩 47.4%股权,以电气国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预
评估值为依据(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挂牌价格为人民币 1 元,并放弃
对昊豪新能源转让其持有电气国轩 3.6%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储能业务目标市场为国内电力储能项目,该市场主流电芯为 280Ah 以
上容量的磷酸铁锂电池,电气国轩主营业务是基于 100Ah 容量磷酸铁锂电池的
锂电储能业务,其自有产品更适合于备电及海外户储市场,无法满足电力储能市
场要求,电气国轩的主营业务与公司战略方向有所偏离。同时,自设立以来,电
气国轩经营状况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改善,长期经营亏损。因此,公司拟出售持有
的电气国轩 47.4%股权。昊豪新能源为电气国轩的公司方员工持股平台,计划在
公司转让电气国轩 47.4%股权时将其持有的电气国轩 3.6%股权进行协议转让或
以其他方式退出,公司将放弃对上述电气国轩 3.6%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选)
出售:电气国轩 47.4%股权
交易标的名称
放弃优先购买权:电气国轩 3.6%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 已确定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挂牌价格为人民币 1 元
账面成本 人民币 23,700 万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
不适用
比的溢价情况
放弃优先权金额 不适用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产权交易合同》
支付安排 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 分期付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是 否
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转让所持有的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7.4%股权及放弃上海电气国
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6%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由于本次交易通过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征集意向受让方,尚无法确定交
易对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为转让电气国轩 47.4%股权及放弃电气国轩 3.6%股权的优先购买
权。
交易标的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利转移的其他情况。
电气国轩于 2017 年由公司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并由双方技
术团队分别设立合伙企业并与双方法人股东各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储能
业务目标市场为国内电力储能项目,该市场主流电芯为 280Ah 以上容量的磷酸
铁锂电池,电气国轩主营业务是基于 100Ah 容量磷酸铁锂电池的锂电储能业务,
其自有产品更适合于备电及海外户储市场,无法满足电力储能市场要求,电气国
轩的主营业务与公司战略方向有所偏离。同时,自设立以来,电气国轩经营状况
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改善,长期经营亏损。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1310114MA1GUDPU7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是 □否
内子公司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
是 □否
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 担保:是 □否 □不适用
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
委托其理财:?是 否 □不适用
财,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公
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 否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7/12/11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恒永路 285 号 3 幢 401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 4855 号 1 座 19 楼
法定代表人 倪国平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 亿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电池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
主营业务 件批发;充电桩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蓄电池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
所属行业 C384 电池制造
(2)股权结构
本次转让前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 持股
序号 股东名称
(人民币亿元) 比例
上海昊豪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公司一致行动人)
上海轩能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本次转让后股权结构将在确定交易受让方后确定。
(3)其他信息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获得电气国轩其他股东关于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书面声明。
交易标的对应的实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 股权资产
出售:电气国轩 47.4%股权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放弃优先购买权:电气国轩 3.6%股权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 否 为 符 合 规定 条 件 的
?是 □否
审计机构
项目
资产总额 165,300.12 71,747.40
负债总额 178,733.32 109,555.71
净资产 -13,433.20 -37,808.32
营业收入 75,485.35 70,178.73
净利润 -27,157.80 -24,375.12
扣 除 非 经 常 性损 益 后 的
-27,157.80 -24,375.12
净利润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转让的挂牌价格以电气国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预评估值为依据(以经国
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为人民币 1 元。
标的资产名称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7.4%股权
? 协商定价
□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挂牌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
? 其他
交易价格 ? 已确定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 2025/09/30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单选) □其他
评估/估值价值:人民币-3,610.39 万元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增值率:90.45%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一般假设,包括:
用假设;5)外部环境假设;6)假定被评估单位及下属长期投资单位管理当局对
企业经营负责任地履行义务,并称职地对有关资产实行了有效的管理;7)本次
评估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
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8)假设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这些资料真
实、完整、合法;9)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估算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等。
(2)特殊假设,包括:
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一致;
被评估单位任职,且不在外从事与被评估单位业务相竞争业务;
的相关经营许可证到期后能够正常延续;
赁期满后可按照合同价格正常续租、持续经营;
所需资金,不会因融资事宜影响企业经营;
企业未来盈利预测相关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要求,故本次评估假设被评
估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可正常延续,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率为 15%。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单体报表)
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45,259.26 47,599.04 2,339.78 5.17
非流动资产 26,488.14 58,346.30 31,858.16 120.27
资产总计 71,747.40 105,945.34 34,197.94 47.66
流动负债 107,475.71 107,475.71 - -
非流动负债 2,080.00 2,080.00 - -
负债总计 109,555.71 109,555.71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7,808.32 -3,610.39 34,197.93 90.45
说明:非流动资产增值的主要原因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
值。(1)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人民币 29,971.51 万元,增值率 199.58%,增值
主要原因为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对于控股型的长期投资,按整体资产评估后的净
资产结合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受历年盈亏累积的影
响,评估从总体上看有所增值。(2)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人民币 146.85 万元,增
值率 307.28%,增值主要原因为企业会计对固定资产所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和评
估所采用的折旧年限不一致;企业的研发设备在入账时一次性计提折旧,账面净
值为人民币 0 元,本次评估对上述研发设备进行了评估。(3)无形资产评估增
值人民币 1,739.80 万元,增值率 184.87%。增值主要原因为本次评估将电气国轩
及 2 家子公司拥有的账外的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纳入本次评估范围采用收益法进
行评估。
电气国轩的股东上海轩能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补缴人民币 1,500 万元未实缴资本。故在该股东实缴完成后,电气国轩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2,110.39 万元。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将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联交所公开披露转让
信息,征集意向受让方,挂牌底价为人民币 1 元。在联交所挂牌的披露公告期为
日期起不超过 1 年)。
本次公开转让挂牌拟定的相关条件主要如下:
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联交所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
定银行账户。
亿元。受让方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且最迟不晚于《产
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 70 个工作日或 2026 年 9 月 18 日(两期限孰早),完
成金融机构的对应担保置换。
同意上述第 3 条关于担保置换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无法提供金融机构相关文件,
可提供人民币 3.3557 亿元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保函。
让方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应督促标的公司继续按约履行其项下的任何责任义
务(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质保、保函提供及付款责任等)。
让工商变更及更名,使电气国轩名称中不再包含“上海电气”字样;且不得继续使
用公司经营资质、特许经营权、商标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公司子企业名义开
展经营活动。
构贷款担保置换的,公司将按金融机构贷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受让方收取滞
纳金;若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 70 个工作日或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两
期限孰早)仍未完成金融机构贷款担保置换,则公司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若滞纳
金不足以弥补公司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的,受让方应就不足部分向公司进行全
额赔偿。
议》终止,双方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65,798 万元,该项目贷款由商业银行与公
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组成的银
团提供,其中财务公司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2,897 万元。公司计划在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前,完成财务公司银团贷款份额的转让。此外,公司按与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股比例为该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 2030 年 2 月 20 日,截至本公
告日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3,557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条件中要求本次股权转
让的受让方应承接上述担保,且本次股权转让将在受让方履行关于担保的置换后
生效。
司当期归母净利润约人民币 8,500 万元,具体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