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5-130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座 11 楼大会议室
发出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依法定程序和时间发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王志永、甘权、刘昱熙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合资三级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投资暨投资设立合资三级子公司》的议案,决定以深圳市柏星龙产业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自有资金通过在新加坡设立全资二级子公司柏星龙设计(新加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柏星龙”)与越南鸿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越南北宁
省共同设立合资三级子公司。公告披露后公司积极推进设立合资三级子公司工
作,但鉴于合资双方对合资三级子公司具体实施一直未能达成共识,经友好协商,
合资双方一致决定终止成立合资三级子公司。
截至目前,拟在新加坡设立的全资二级子公司新加坡柏星龙已完成工商注
册,公司将保留新加坡柏星龙作为公司境外投资的通道公司与新加坡周边国家区
域市场的销售服务中心的作用。
拟在越南成立的合资三级子公司尚未进行工商注册,公司亦未实际出资,筹
建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拟由双方协商,终止投资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
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合资三级子公司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131)。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议》;
(二)《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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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