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登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9 2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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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227         证券简称:美登科技     公告编号:2025-149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
极性,将股东、公司与核心团队的利益紧密结合,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与
战略目标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本着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
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编号:2025-150)。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马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激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的员工,增强员工归属感,提
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整体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的紧密结合,保障公司
持续、稳健发展及顺利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拟提名 20 名员工为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52)。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相应拟定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2025 年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告编号:2025-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马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告编号: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马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计划的授予日;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等;
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督、管理机构/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
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
激励计划等;
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
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
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公司董事马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拟
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邹宇先生变更为总经理马原先生,公司将及时办理
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5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拟
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邹宇先生变更为总经理马原先生,同时对《公司章
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5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因此,公司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拟调整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额度由人民币 1.2 亿元增
加至人民币 2 亿元, 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156)。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拟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
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158)。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二)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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