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1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3,500 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
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
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5 元/股
● 回购股份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
事长王爱军女士回复表示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其他人未
明确回复。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减持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相关风险提示:
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
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
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存在已回购未授
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 年 12 月 27 日,公司董事长王爱军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
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梅花
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上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12/30,由董事长王爱军女士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12/27,由董事长王爱军女士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3,5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5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33万股~333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08%~0.12%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
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
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
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3,500 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含),
合计回购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5
元/股的条件下,假设用资金总额上限 5,000 万元以 15 元/股的股价进行回购,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约 333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804,241,650 股的 0.12%。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序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目前总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号 (万股) 股本的比例 (万元)
用于员工持股计 约 333 不低于 3,500 万元(含),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划或股权激励 万股 不高于 5,000 万元(含)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15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
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价格
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用
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804,241,650 100 2,804,241,650 100 2,804,241,650 100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0 0 2,333,333 0.08 3,333,333 0.12
股份总数 2,804,241,650 100 2,804,241,650 100 2,804,241,650 100
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回购完成后披露的回购实施结果公告为准。若公司在回
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
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将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59.91 亿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61.16 亿元,账上货币资金 45.43 亿元;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82.15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11 亿元。
公司账上货币资金充足,假设此次回购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以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31%,占比均较低。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债权人的利益也不会受到重大影
响。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5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
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804,241,650 股)的 0.12%。
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然为孟庆山,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为孟庆
山、王爱军、何君三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
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
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
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
划的情况说明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前 6 个月内,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未有直接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公司董事长王爱军女士表示在回购期间其不存在减持计划,其他人未明确回
复。若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来拟实施股份增
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自查,上述人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其他相关人员未明确回复。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公司
将严格遵守减持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系公司董事长王爱军女士,2025 年 12 月 27 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
提议回购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
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发
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
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
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提议日,
提议人持有公司 72,452,774 股股份,在回购期间该部分股份不存在减持计划,若
后续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自查,提议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购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
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
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
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
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
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项外,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监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调整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
的其他事宜;
项外,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
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券账户;
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情况,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
更等事宜;
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方案存在以下不确定性风险:
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
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
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存在已回购未
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公司将提前筹划资金安排,积极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