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5-069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都电源”)于
增资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安徽南都华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拓新能源”)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其资金实力,提高整体经营能力
和行业竞争力,保证其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拟对华拓新能源进行增资。具体如下:
以自有资金向华拓新能源增资 50,000 万元,认购南都华拓新能源新增注册
资本 2,380.95 万元,其中 2,380.9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 47,619.05 万元列
入资本公积。南都华拓新能源其余股东界首融城高新技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界首融城投资基金”)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
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拓新能源 83.64%股权,由于剩余少数股东
所持 16.36%股份系对应附回购条款的股权投资款,增资完成后,公司实际将拥
有南都华拓 100%股权。
上述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向安徽南都华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事项
公司名称:安徽南都华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27 日
注册地点:界首市田营科技园南都大道 1 号
法定代表人:吴光渔
注 册 资 本 : 10,714.29 万 人 民 币 ( 本 次 增 资 后 ,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人 民 币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及充换电柜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电池
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新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汽车租赁;仓储
服务(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都华拓新能源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增资前股权结构:
认缴金额
公司名称 股东 持股比例
(万元)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8,571.43 80.00%
安徽南都华拓
界首融城高新技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新能源科技有 2,142.86 20.00%
业(有限合伙)
限公司
合计 10,714.29 100%
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
认缴金额
公司名称 股东 持股比例
(万元)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0,952.38 83.64%
安徽南都华拓
界首融城高新技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新能源科技有 2,142.86 16.36%
业(有限合伙)
限公司
合计 13,095.24 100%
注:上述持股比例为工商登记数据,由于其中涉及附回购条款的股权投资款,南都电源
目前实际持有南都华拓新能源比例为 100%;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南都华拓新能源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38,012.59 280,561.53
负债总额 248,290.25 192,172.88
净资产 89,722.34 88,388.65
营业收入 96.920.69 81.972.38
利润总额 1.333.69 -4,888.95
净利润 1.333.69 -4,888.95
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公司本次增资价格主要系参考公司引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界首融城投资基
金时交易作价,并经各方股东友好协商确定。公司以2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
南都华拓新能源本次新增2,380.95万元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为50,000万元,其中
本次增资事项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就向南都华拓新能源增资事宜与界首融城投资基金签署《增资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增资内容:各方同意,标的公司南都华拓新能源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界首融城高新基金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2)增资价格:本次增资,南都电源以 2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南都华
拓新能源本次新增 2,380.95 万元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为 50,000 万元,其中
次增资完成后南都华拓新能源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13,095.24 万元。
(3)增资付款约定:增资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向标的公司支付增
资款共计 50,000 万元。
(4)工商变更及费用承担: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 5 个工作日
内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并交由标的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本次增资所需的有关费用(如印花税、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等),由标的
公司承担。
(5)协议生效:本协议在签署后且协议各方已就本次增资的方案获得其有
权内部决策机构的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
业务的稳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和长远利益,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
支撑。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华拓新能源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