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5-08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广
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在智能化、前瞻性等业
务领域的布局与发展,同时进一步巩固公司作为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同意公司
认购香山股份向本公司发行的 32,879,402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24.69 元/股,认购
金额预计为 81,179.24 万元(以下简称“原发行方案”)。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均胜电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3)。
鉴于:(1)控股子公司香山股份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实施了现金分红(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2)香山股份将本次向均胜电子发行股票
拟募集资金中扣减其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
总额 30%的部分,经双方友好协商,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香山股份签署
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发行方案核心条款调整为:
香山股份本次拟向公司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26,242,401 股
(含 26,242,401 股),公司拟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26,242,401 股,发行价格
为 24.59 元/股,认购金额约为 64,530.06 万元,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的其
他条款内容不变(以下简称“调整后的发行方案”)。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尚需履
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