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 2025-4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国电电力非公开协议受让江苏
新能源3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电电力”)将非公开协议
受让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新能源”)
持有的国能江苏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源”)
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江苏新能源 35%股权对应评估
值为人民币 28,231.35 万元,拟为本次股权交易对价,最终以依规备
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
家能源集团”)持有国能新能源 99%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国能新能源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2025 年 2 月,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转让国能电力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对价 28,952.84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52%,除此之外,过去 12 个月内,
公司未与国家能源集团或其他关联方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
联交易。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关于北京国电电力非公开协议受让江苏新能源 35%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非公开协议受让国能新能源持有
的江苏新能源 35%股权,受让完成后,江苏新能源成为北京国电电力
全资子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江苏新能源 35%
股权对应评估值为人民币 28,231.35 万元,拟为本次交易对价,最终
以依规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持有国能新能源 99%股权,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国能新能源为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01JR65D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工业区港
口商务经济区港口贸易大厦 C5007-2
法定代表人:王广群
注册资本:419,842.5868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30 日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设备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能江苏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MA1NGYFJ0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南京市秦淮区江宁路 5 号无为文创园 A 幢
法定代表人:王立公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6 日
主要股东: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持股 65%,国家能源集团新能
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3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一般项
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
管理;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基于
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标准化服务。
(三)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总资产 14.40 18.53
净资产 6.10 6.68
营业收入 1.30 1.73
净利润 0.67 0.58
注: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1-10 月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
限责任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国能江苏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5)第 A10115
号),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江苏
新能源账面总资产 144,021.01 万元,净资产 61,030.44 万元,净资
产评估值 80,661.00 万元,
评估增值 19,630.56 万元,
增值率 32.17%。
国能新能源所持江苏新能源 35%股权对应评估值 28,231.35 万元,拟
为本次股权交易对价,最终以依规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及债权债务处置,交易完成后,江苏新
能源成为北京国电电力全资子公司,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理顺江苏新
能源运营管理机制,优化投资结构,保障公司在江苏区域新能源业务
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程序
《关于北京国电电力非公开协议受让江苏新能源 35%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栾宝兴、张世山作为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于北京国电电力非公开协议受让江苏新能源 35%股权的议案》,表决
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新能源发展规划和整体经营需
要,江苏新能源成为北京国电电力全资子公司,可保障公司在江苏区
域新能源业务的持续发展。本次交易价格以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值
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确定机制公平合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与国家能源集团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公司 100%股权,交易对价 28,952.84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52%,除此之外,过去 12 个月内,
公司未与国家能源集团或其他关联方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
联交易。按照本次交易价格 28,231.35 万元计算,本次交易占公司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