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西飞 公告编号:2025-052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2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西安空地勤保障中
心第六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韩小军先生
(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22 人,
代表股份 1,684,608,43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7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 , 代 表 股 份 1,217,709,62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880%。
(二)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16 人,代表股份 163,862,7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47%。
(三)公司部分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
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赵安安先生和周全先生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0,772,92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87%,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027,20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566%。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0,768,7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85%,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023,08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541%。
(二)批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983,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634%;反对 734,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3%;弃权 1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9,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983,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34%;反对 734,602 股,占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4483% ; 弃 权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3%。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航空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飞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韩小军先生、赵安
安先生、董克功先生和左锋先生对上述议案予以回避表决,上述关联
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 1,520,745,718 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三)批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金融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259,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0215%;反对 1,458,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03%;弃权 14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 弃 权 16,1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259,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15%;反对 1,458,828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03%;弃权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2%。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航空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飞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韩小军先生、赵安
安先生、董克功先生和左锋先生对上述议案予以回避表决,上述关联
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 1,520,745,718 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耿辉、李洁。
(三)律师意见: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
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