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证券代码:68811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
一、释义
励计划(草案)》。
相应的获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作废失效的期间。
为。
足的获益条件。
必须为交易日。
信息披露》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金山办公提供,本次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
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激励计划对金山办公股东是否公平、合理,
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金山办公的任何
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
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
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董事会、股
东大会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
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
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
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地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
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激励计划审批程序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
审批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通过金山软件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的通函所载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将采纳的股票激励计划(「金山办公二零二五年股票激励计划」),
以及授权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处理与二零二五年金山办公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的事宜。
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6)。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山办公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5-029)。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金山办公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
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
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差异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应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内容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上交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金山办公及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向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 6.9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1%;向第二类
激励对象授予 60.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13%)。
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4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
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归属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以下区间归属:
①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编制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前述年
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
日;
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编制的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证券交易所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
生了变化,则归属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应不少于 12 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第一类激励对象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33%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33%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34%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1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1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四个归属期 10%
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五个归属期 40%
之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
该期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
同样不得归属。
第一类激励对象
占授予第一
获授限制性 占预留授予
类激励对象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日股本总额
限制性股票
(万股) 比例
总数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二、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中国籍
员工(共 18 人)
合计 6.90 15.00% 0.01%
第二类激励对象
占授予第二
获授限制性 占预留授予
类激励对象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日股本总额
限制性股票
(万股) 比例
总数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姚冬 中国 职工董事 1.00 0.33% 0.002%
二、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中国籍
(含港澳台)员工(共 28 人)
合计 60.00 20.00% 0.130%
注 1: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包括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未超过本次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
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注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 3: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过去 12 个月内获授权益所发行及将发行的股份合计不超过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有关类别已发行股份的 0.1%。
注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向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独立财务
顾问建议金山办公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对本次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进行了计量、提取和核算,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
能产生的摊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
予日、授予价格、预留授予对象、预留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刘佳
联系电话:021-52583107
传真:021-52588686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编:200052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
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刘佳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