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108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
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
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开具保函(含代开保函)、各类融资业务担保、供应链金融业务承诺的应付
账款担保、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的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上述担保类
型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
押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金网络(北京)数
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金融机构”)签订《快易付业务合作协议》,
约定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公司通过《核心企业清单》确认的子、分公司可
与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公司作为共同买方,对子、分公司已
签发但在债权到期日时未足额偿付的付款义务,由公司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收息,即保理融资利息在保理融资款发放时一次性结清。
心企业项下快易付额度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丙方作为共同买方项
下快易付额度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其中快易付共同买方保理仅限
于办理分公司及并表子公司相关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
交互系统向甲方推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向甲方承担的付款义务承担无
条件付款责任。
乙方及/或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甲方有
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和
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4.7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0.4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
情况,无违规担保和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