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2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完本合同全部义务之日止。
或“本项目”)所需设备,并约定在项目建设完成并经双方验收具备正常生产条件
后,客户将整体移交给公司负责本项目的选矿厂全流程运营(不含尾矿库运营),
预计本项目运营 10 年的运营费用约为人民币 30 亿元,实际金额以合同执行过程
中确认的金额为准。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
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矿石加工量、运营年限以及单位运营费用预计的结果,实际金额以合同执行过程
中确认的金额为准。在合同具体执行过程中,受政策因素、市场因素等多方面影
响,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完毕并确认收入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做好应对措施,
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岚县伟业选矿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伟业选矿”)签订《岚县伟业 460 万吨/年选矿项目设备采购及生
产运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主合同”),伟业选矿向公司采购年加
工矿石量>460 万吨的铁矿石项目所需设备,伟业选矿负责项目选矿厂、尾矿库
等整体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并约定在项目建设完成并经双方验收具备正常生产
条件后,按合同签订的委托运营约定,整体移交给公司负责本项目的选矿厂全流
程运营(不含尾矿库运营),包括工程建设相关的一切资料。伟业选矿委托公司
负责本项目选矿厂全流程运营的期限为自项目建设完工,经双方验收具备生产条
件并移交公司运营之日起,至本项目具备运营条件的全周期;预计本项目运营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
金属矿石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交易。
(二)类似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签署的合同以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伟业选矿
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开信息查询,伟业选矿是一家以从事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为主的企业。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伟业选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设备采购及生产运营合同
甲方:岚县伟业选矿有限公司
乙方: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所需设备,并约定在铁矿石选矿厂建成后由乙方承包本
项目的生产运营工作。
生产条件并移交公司运营之日起,至本项目具备运营条件的全周期;预计本项目
运营 10 年的运营费用约为人民币 30 亿元。
向乙方支付采购总额 6%的费用作为管理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设备总金额 6%的
设备管理费,分两期支付,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100 天内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总
额的 50%,所有采购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或本项目第一份采购合同生效满
方开具全额管理费的增值税发票。
确认的《设备采购清单》为准。本合同设备总价款的计算以以下文件为依据:
(1)
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采购清单》;(2)甲方审核通过的设备采购合同金额,
若与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采购清单》有冲突的,以《设备采购清单》为准;(3)
甲方、乙方签署的其他设备采购相关协议、文件。设备款支付自项目正式投产之
日或本项目第一份采购合同生效满 1 年之日起(二者以先到为准)两年内,甲方
向乙方按《设备价款支付计划表》按时足额支付全部设备款,乙方收到全部设备
款后,向甲方开具设备全额发票。
应优先用于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应付乙方的所有款项,该付款优先级高于甲方对任
何第三方的普通债权。为保障该义务的履行,甲方同意对项目回款设立共同监管
账户,并确保资金流向可追溯。
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抵押、出租、损毁等);在甲方支付设备款项达
到总额的 70%时,经乙方另行书面同意后可以将所涉设备合法抵押贷款,但贷款
资金优先支付乙方的应收款项;甲方向乙方付清《设备采购清单》约定的设备价
款总金额等全部应付款项后,本合同所涉设备的所有权自乙方转移至甲方。
定运营服务费和额外运营服务费。固定运营服务费按加工原矿的数量计算,甲乙
双方根据试运营期间(不少于 3 个月试运营数据)的实际运营成本,据实确定,
试运营期间的实际运营成本由甲方承担。额外运营服务费为本项目利润的 5%,
本项目利润以本项目真实财务报表为依据,本项目利润=(铁精粉加工和销售收
入-运营成本)。固定运营服务费按月度加工矿石量进行月度结算,额外运营服
务费按约定的计算方式进行月度结算。结算日为当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
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之日止。
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为保障公司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的实现,公司与伟业选矿实际控制人李道
华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李道华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伟业选矿 10%的股权及
质押股权因分红、资本公积转增、出质人增资等形成的派生权益、派生股权作为
质押财产出质给公司,质押期限为质权登记生效之日起 10 年。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 上述合同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主要交易内容为向客户提供铁矿石加工
的主要设备及生产厂的运营服务。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
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
确认收入(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近年来致力于由传统设备制造企业向“装备制造+服务”型企业升级。本
次交易的履行预计将有利于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
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具有满足合同必要的运营服务能力和资源条件,具有良
好地履行合同的能力。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性合同,其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上述
合同的签订,对公司进一步开拓矿山运营服务市场,提升行业知名度,落实公司
战略发展目标产生积极影响。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金额较大,合同金额是根据年矿石加工量、运营年
限以及单位运营费用预计的结果,实际金额以合同执行过程中确认的金额为准。
在合同具体执行过程中,受政策因素、市场因素等多方面影响,合同能否顺利履
行完毕并确认收入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做好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
常履行。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