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21 证券简称:易实精密 公告编号:2025-121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股数 80,252,96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同意股数 80,252,96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念律师、殷晓妍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
《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