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北
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歌华有线”或“公司”)2015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对歌华有线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7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非公开发行
普通股。本次共发行 223,425,858 股股票,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14.77 元/股,
累计募集资金 3,299,999,922.66 元,扣除发行费用 1,65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3,283,499,922.66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致同验字(2015)第 110ZC0600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329,999.99
募集资金净额 328,349.99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5 年 12 月 2 日
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 101,471.24
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比 30.90%
√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 改变募集资金金额
□ 取消或者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类型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 实施新项目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____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9,697.31 万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67,128.87 万元(其中专户募集资金 288,652.68 万元,
理财收益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78,476.19 万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年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尚未使用募
募集方式
份 总额 净额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净额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各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云服务平台升级及应
用拓展项目
优质版权内容平台建
设项目
合计 330,000.00 328,349.99 39,697.31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拟进行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云服务平台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
本次将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 101,471.24 万元的投向进行变更(占该项目筹资总
额比例为 72.48%),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超高清升级项目”。同时,基于原
项目目前实际建设进度,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 32,823.31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数据,包括理财收益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实际金额以
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将继续用于原项目建设。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前募投项目 变更后募投项目
是否已变
截止公告日 更募投项 是否构
实施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 已投入金 项目名 实施地 项目拟投入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计划累计投 目,含部 实施主体 成关联
点 额 诺投资总额 额 称 点 总金额 资金金额
资金额 分 变 更 交易
(如有)
云服务平
超高清
台升级及
歌华有线 北京市 140,000.00 140,000.00 140,000.00 35,622.31 否 升级项 歌华有线 北京市 101,471.24 101,471.24 否
应用拓展
目
项目
(三)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
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云服务平台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总投资额 14 亿元,计划使用募
集资金 14 亿元,包括全媒体应用聚合云服务平台升级子项目、歌华云游戏平台
升级及应用拓展子项目、大数据分析系统升级子项目。项目计划实施主体和实际
实施主体均为歌华有线母公司,实施方式为自主建设。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项目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35,622.31 万元,投入进度 25.44%。
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建设了上述三个子项目,其中全媒体应用聚合云服务平台
升级子项目将云服务平台升级为混合云平台(私有云与公有云的混合方式),并
将原有虚拟化平台向容器化平台进行了演进,提升了云服务平台的弹性并降低了
运行成本;歌华云游戏平台升级及应用拓展子项目将云游戏平台升级扩展为流化
平台,可以承载安卓应用,极大延长了存量机顶盒的使用周期,提升了业务支撑
能力,保障了多种不同性能、型号机顶盒的用户体验;大数据分析系统升级子项
目建设了歌华有线数据归集系统,采集了终端、头端多套系统的实时数据,有效
支撑了数据运营和运维,提升了整体服务保障水平。
(二)原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近年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
术突飞猛进,在对公司业务带来冲击挑战的同时,也为公司网络技术升级和业务
创新提供了机遇。公司结合最近技术、市场环境变化和网络系统实际,及时调整
和优化技术路线、实施方案,以审慎的态度推进“云服务平台升级及应用拓展项
目”相关子项目建设,充分利旧原有基础设施和软硬件系统,并通过引入混合云
技术架构,有效提升了系统弹性并降低了运行成本以及私有云的建设规模,节约
了项目投入;同时,随着近年来超高清升级工作的推进,原有存量机顶盒数量缩
减,相关系统投入也有所降低。
新项目“超高清升级项目”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北京市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指
导,落实“中国(北京)超高清电视先锋行动计划”,旨在对北京市有线电视用
户终端和配套网络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现有网络基础设施
和用户终端能够得到有效扩容、升级,满足超高清电视节目播出与传输的高要求。
通过为用户升级超高清机顶盒和配套设备,公司能够有效提高用户粘性,增强盈
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在超高清升级浪潮中占据主动地位,助力北京市实现超高
清机顶盒全覆盖的目标,成为超高清全产业链优化升级贯通的标杆试点。
综上,经过充分、慎重研究,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战略规划,公司拟将
原“云服务平台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 101,471.24 万元投向变更,
用于“超高清升级项目”。本次变更后,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 32,823.31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数据,包括理财收益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
费,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将继续用于原项目建设,
前期已购置的软硬件设备等均可继续使用,原项目保持运营。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名称:超高清升级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三)实施地点:项目建设地点在北京市,主要是歌华有线的播控平台、各
级机房、机房间网络线路以及终端用户小区、房屋内,具有良好的设备、环境基
础和实施条件。
(四)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播控平台、网络支撑系统、干线网络、接入网络、用户
终端等软硬件升级改造,项目总体投资额为 101,471.24 万元,其中硬件及系统升
级改造投入 96,481.24 万元,设备安装支出投入 4,990.00 万元。本次项目投资均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主要投入及具体建设方案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
额
设备投放 36,750.00 36,750.00
安装调试 4,990.00 4,990.00
合计 101,471.24 101,471.24
(五)计划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周期为 36 个月。
(六)预计经济效益: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约 12.78%,税后静态投资回收
期(含建设期)约为 6.48 年,建设完成后运行期平均利润约为 9,088.89 万元。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可行性分析及市场前景
本项目预计通过 3 年时间逐步完成投入建设,后续运营期 7 年。项目总投资
税后静态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 6.48 年,建设完成后运行期平均利润约为
(1)夯实基础业务平台,满足未来业务需求
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更新目前用户终端、配套设施中相对较为陈旧的设备和系
统,淘汰非标清电视机顶盒,并将老旧电缆升级为光纤,提高整体网络承载、传
输、播出能力,满足用户日益增长的超高清节目需求,提高用户留存率和活跃度,
为实现超高清全覆盖目标建立坚实基础。
(2)优化业务平台架构,提高网络资源利用效率
本项目将对整体网络部署架构和系统进行优化,使得整体网络基础资源获得
更高效合理的应用,满足超高清升级对网络基础设施的高稳定性、高效率需求。
同时,本次设备与系统网络升级将助力公司进一步构建高速、泛在、智慧、安全
的新型有线电视网络,推进三网融合新业务发展,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家庭用
户提供具备数据、视频和新技术综合信息服务的“智慧广电”解决方案。
(3)助力公司转型升级,提升公司长期竞争力
公司通过实施本项目将在“由模拟到数字、由单向到双向、由标清到高清、
由看电视到用电视”的发展基础上,进一步向成为全国领先的超高清智慧广电服
务提供商转型,把握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时代特征,不断加强技术创新,
扩大网络覆盖,丰富节目内容,全方位提升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实现平稳健康
发展,提升公司长期竞争力。
(1)加强主流宣传阵地建设,传播弘扬主流价值观
自 2010 年三网融合试点以来,我国有线电视建设管理积极适应信息化、网
络化发展大势,实现稳定发展。有线电视是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平台和意识形态
阵地,是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关
系国家政治安全、文化信息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关系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
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安全为要、可管可控,确保有线电视内容安全、传输
安全、播出安全,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本项目的
建设将进一步夯实歌华有线作为首都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平
台的重要地位,为首都文化建设和宣传进一步做出重要贡献。
(2)提升文化供给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新型消费需求
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加快推
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努力实现新型消费加快发展。本项目适应行业技术发展趋
势和大众消费习惯变化,为超高清电视节目提供更好的基础业务平台,并以便捷
化和智能化的服务方式提供高质量视频节目与文化供给,满足大众用户的个性化
文化娱乐需求,助于促进新型信息消费和拉动内需。
(3)推进超高清有线电视升级,助力北京市实现超高清全覆盖目标
动”,推出了多项有利产业政策。北京市是全国“超高清升级行动”的领军城市,
歌华有线是北京市超高清有线电视领域的领军企业,通过实施本项目加速推进网
络升级改造和超高清终端普及,在北京市推广 100 万台超高清有线电视机顶盒,
助力北京市实现超高清有线电视机顶盒有效用户全覆盖的目标,打造全国范围内
的超高清建设的标杆项目,占据超高清有线电视服务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品牌
影响力。
(二)风险提示
作为公司现有有线电视业务的延伸与深化,本项目的目标用户主要来自于现
有有线电视用户。公司业务开展依托于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等业务资
质,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公司有线电视业务相关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盈利能力将会
大幅下滑,本项目实施的持续性也将受到重大影响:
(1)如果行业监管政策发生调整,有线电视服务市场准入或行业监管的政
策放宽,将会出现更多的经营主体从事有线电视服务业务,将加剧有线电视服务
市场竞争;
(2)公司从事有线电视相关业务的许可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到期未能延展或
被提前终止;
(3)其他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业监管政策变化。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
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国家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
(北京)超高清电视先锋行动计划”合作备忘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
超高清视听先锋行动计划(2024-2026 年)》等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对于 4K
超高清产业的发展期望。但如果未来国家及相关部门对 4K 超高清产业的产业政
策发生变化,对 4K 超高清产业的支持力度减弱,或将主要发展重心转向 IPTV、
互联网电视等与有线电视存在竞争性的其他产业,则本项目建设进度和收益可能
会受到不利影响。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1 号)规定,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有线电视收看
维护费为免增值税收入,现行相关政策执行到 2027 年 12 月 31 日。如果相关政
策执行到 2027 年后不再延期,本项目运营期内的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本项目符合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支持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
法(2024-2026 年)》第十条“支持超高清入户行动”相关规定,北京市按照入户
终端数量给予 30 元/个的政府补助。如果相关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或本项目
发生不利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政府补助的申报条件,则本项目的收益将受到不利
影响。
超高清全产业链的升级对节目制作、播出、网络传输、终端都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对公司的技术能力提出挑战。如果公司不能紧跟超高清视听前沿技术的发
展趋势、充分满足用户需求,或本项目实施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水平不满足《4K 超
高清电视技术应用实施指南》《北京市 4K 超高清视听技术制作应用方向技术指
标评测方案(2024)》等超高清有线电视行业标准,将可能对项目建设和运营造
成不利影响,导致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
利影响。
本项目计划对现有用户所使用的老旧机顶盒进行置换,在建设期内积极向用
户推广 4K 超高清机顶盒,项目收益与 4K 超高清机顶盒的推广进度、超高清收
视用户使用公司宽带的渗透率等因素高度相关。如果在项目实施中由于市场环境、
用户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等因素,则公司可
能面临用户推广总量或进度不达预期,将对本项目收益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本项目作为有线电视超高清升级项目,可能会面临 IPTV 与互联网电
视(OTT、TV)等竞争性业务渗透率提高,导致公司用户退网转而使用 IPTV 或
互联网电视。此外,本项目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发展不及预期,居民收入下降,导
致终端用户对有线电视需求减弱,用户付费意愿下降,将对本项目收益水平产生
不利影响。
本项目建设并逐步达产期间,在项目建设期公司将增加较大规模的硬件和系
统投入和安装支出,并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产生较大金额的折旧摊销成本,若
本项目不能按照计划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产生的折旧,则项目建成
投产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时,本项目实施
将导致公司短期内现金流出和长期资产增加,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
一定下降,存在由于实施本项目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规则》 《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本次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