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5
债券代码:123256 债券简称:恒帅转债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完成及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的资金存储、使用
和管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 Hengshuai(Singapore)PTE.LTD.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224 号),宁波恒帅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量 3,275,9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759.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5]9241 号)。
二、本次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近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户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
序号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户余额(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泰国新建汽车零部
份有限公司 件生产基地项目
三、现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江北支行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 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
限公司 产基地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
有限公司 产基地项目
四、本次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_
OSA11443690006322,截至_2025_年 12 月 18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 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划转,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年/ 月_ /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不可转让。
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同时遵守新加坡相
关法律法规,若中国法律与新加坡法律冲突,应以中国法律为准(不含港、澳、
台地区)。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
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
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胡国木、夏景波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
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甲方及乙方应当
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
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
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
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
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
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十份,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