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支
付现金的方式向黄强、共青城思凌厚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思凌
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文智、共青城思凌智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文盛等 22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北京思凌科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思凌科”或“标的公司”)91.6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董事会审慎判断,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本次
交易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也不涉及向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
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签章页)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