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5-102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 25 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伯 25 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价格:52.42 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6 年 1 月 7 日至 2031 年 6 月 30 日
? 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一、 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31 号),芜湖伯
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 28,02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280,200.00
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77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280,2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伯 25 转债”,债券代码“113696”。
根据有关规定和《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伯 25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转债”自 2026 年 1 月 7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伯 25 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280,200.00 万元人民币
(二)票面金额:100 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 0.1%、第二年 0.3%、第三年 0.6%、第四年 1.0%、第五
年 1.5%、第六年 2.0%。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31 年 6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转股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7 月 7 日,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 年 1 月 7 日)起至可转债
到期日(2031 年 6 月 30 日)止。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六)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52.42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52.42
元/股。如伯 25 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发生调整,则
按照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债代码和简称
转债代码:113696
转债简称:伯 25 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以报盘方式进行。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股股票。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
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以现金兑付。
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伯 25 转债”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6 年 1 月 7 日至 2031 年 6 月 30 日)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
“伯 25 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伯 25 转债”持有人相应的
结并注销)
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伯 25 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伯 25 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
“伯 25 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
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
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伯 25 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伯 25 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
日(2025 年 7 月 1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
伯 25 转债持有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伯 25 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52.42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52.42
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当公司发
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
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
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方式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
的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
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
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
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
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
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转股价格修正公告,公告修正幅度
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票登记日之
前,该类转股申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伯 25 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 2025 年 6 月 2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5669308
联系邮箱:investor@btl-auto.com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