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5 证券简称:南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为:2025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会议室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委托代理人共有 70 人,代表股份 56,43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56,17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5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4 人,代表股
份 25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4 人,代表股份 257,5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 64 人,代表股份 25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2%。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56,3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476%;反对 10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58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3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476%;反对 10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58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3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476%;反对 10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58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3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476%;反对 10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58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
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3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476%;反对 10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58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
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3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476%;反对 10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58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
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3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476%;反对 10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58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
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3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476%;反对 10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58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
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3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476%;反对 10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58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
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3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476%;反对 10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5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
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3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476%;反对 10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583%;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
表决通过。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3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301%;反对 10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
表决通过。
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凯声先生、黄国滨先生、罗月庭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193,61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8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11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12%。
陈凯声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193,6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8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1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08%。
黄国滨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199,6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9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305%。
罗月庭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琳琳先生、陈弟虎先生、卢永华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193,6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8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1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19%。
刘琳琳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177,6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52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1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87%。
陈弟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199,61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9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1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313%。
卢永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谢宇皓律师、王鑫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
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