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朗源: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6 18: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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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ST 朗源      公告编号:2025-102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业务现状及审计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
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4 年 1 月 2 日,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 1316-1326,首席合伙人为
张先云先生。
  截至 2024 年末,有合伙人 62 名、注册会计师 37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8 名。
入:24,637.37 万元;2024 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6,401.21 万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 家。
  中证天通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上
年度末为 1,203.41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
相关民事诉讼。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建来,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审
计工作,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证天
通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拟签字会计师:胥传超,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6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5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樊晓鹏,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 年 4 月入
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23 年 4 月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
核上市公司 8 家,挂牌公司 20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 89 万元整(不
包括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
用为 71 万元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8 万元整。本期审计费用同比减
少主要系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数量减少,审计主体减少所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依照市场公
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审计服务协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结合公司业务现状及审计需要,经
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
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均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
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执业资格和专业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过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中证天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服务工作要求。公司已就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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