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79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
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71,100 万元的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裁或其
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
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
营需要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
度,担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 70%的标准进行调剂,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
办理相关手续。详细信息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银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为公司子公司青岛海联金汇汽
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联金汇”)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
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所保证
的主债权期限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8年12月24日。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
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青岛海联金汇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
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
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苏银行”)出具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同意为公司子公司上海和达汽车
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达”)与江苏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5年12月26日至
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上海和达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
赔偿金、税金和江苏银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
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9,74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2.33%。具体说明如下:
(1)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9,74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2.33%。
(2)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0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 0%。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