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唯特偶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丰峰 联系电话:0755-82805995
保荐代表人姓名:幸思春 联系电话:0755-8280599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谢丰峰、幸思春、蔡维楠、林敏依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1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2025 年 12 月 1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信息披露义务
√
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计部门(如适用)
√
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适用)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
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 √
用)
√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进展
√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
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披露义务
√
露义务
√
保债务等情形
√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财等情形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 √
情形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
√
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
间进行风险投资
√
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变化或者风险
√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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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丰峰 幸思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