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
作为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腾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美腾科技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
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1,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110,000 股,发行价格为 48.9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8,250.56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07.89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442.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容诚验字[2022]215Z0068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不含超募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状态
合计 50,945.15 50,945.15 33,578.16 ——
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智能装备生产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美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
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智慧工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继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由 2026 年 1 月延期至 2027 年 1 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
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1)及《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1,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
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行为。
(2)自有资金投资品种: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
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对手为银行、信
托、券商、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
同及协议等。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最近 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最近 12 个月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尚未收回本金金
现金管理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序号 额
类型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计 399.38 26,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37,480.08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5.95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921.45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38,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26,00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12,000.00
注: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
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
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
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公司本次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
认和计量》
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