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鼎股份”)全资子公司
安徽睿思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思博”)于近期与深圳逐际动力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逐际动力”)、合肥柔性科天机器人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柔性科天”)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待定,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作开展
人形机器人制造代工业务以及打造核心零部件供应能力。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5,000 万元,其中睿思博以现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册资本的 20%;柔性科天以现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项
不属于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6B6A43
成立日期:2022-01-04
注册资本:259.8783 万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6 号香江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庞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
工业设计服务;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伺
服控制机构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批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电池制造;电池
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
研发;电机制造;电力测功电机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教育咨询服务(不
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
取得许可的培训);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
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电子、机械设备
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情况:宁波子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灏月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启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峰瑞粤佳
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Vitalbridge Holding II Limited 分别持有深圳逐际动
力科技有限公司的 33.95%、14.69%、10.61%、6.29%、5.17%股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N433R2G
成立日期:2021-08-17
注册资本:11000 万人民币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 888 号广视花园 A 区商业 3 幢 2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维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
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情况:自然人股东戴安洁认缴出资 75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的比例为 68.18%,为柔性科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交易对手方的其他说明
上述合作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二)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合计 5,000 100% -
睿思博、柔性科天以货币出资,逐际动力以技术出资,按评估值作价,不足部分以
货币资金补足。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二)合作基本原则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甲、乙、丙
方三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合作开展机器人本体产品的生产和代工能力的培养,
甲、乙、丙三方应秉承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按照各自持股比
例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三)合资公司的设立
详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的具体内容。
(四)合作的主要内容
部公司代工,新公司享有优先选择权,即在产品材料供应价格与代工费用条件同
等的前提下,丙方应优先选择新公司进行代工。
含而不限于协助新公司前期培育完善的制造、供应与质量体系,指导新公司制定
生产制造管理流程、质量控制标准、检验检测规范、供应商评价体系等,派遣专
业技术人员对新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制造技术、质量管控等方面的能力培养。
在关节总成上的相关部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甲方产品。
关节总成、减速器、力传感器、机器人皮肤等。
(五)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作开展人形机器人制造代工业务以及打造核
心零部件供应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方优势,通过各方的资源投入提升技术研
发和制造能力,建立对机器人本体制造的工艺水平与制造能力,推动公司机器人
本体制造业务的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
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
大影响。
(三)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竞争风险、运营管理
风险、经营业绩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合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
项目的运作情况,加强与股东方的沟通,积极防范和应对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
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