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7 证券简称:佳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成都佳多吉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厦门嘉德创信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出让方”)保证向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佳缘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进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佳多吉及其
一致行动人王进合计持股比例由 40.11%下降至 37.72%(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
动”),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创信”)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部分
董事通过嘉德创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嘉德创信持股比例
由 0.12%下降至 0.00%;
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价转让的价格为 39.93 元/股,交易金额 129,373,998.60 元。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组织券商”)
组织实施佳缘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
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69)《股
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及中信证券出具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
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
数量为 3,240,020 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39.93 元/股,交易金额为 129,373,998.60
元。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佳多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佳多吉间接持有佳缘科技股份;佳多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佳缘科技股份比例超过 5%。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嘉德创信非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通过嘉德创信间接持有佳缘科技股份;嘉德创信非持有佳
缘科技股份 5%以上的股东。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佳多吉与王进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
嘉德创信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拟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 3,240,020 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
情况如下:
实际转让数
序 转让前持股 拟转让股 实际转让 转让后持股 转让后持 转让股份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量占公司总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股比例 来源
股本比例
合计 3,292,520 2.55% 3,240,020 3,240,020 2.51% 52,500 0.04% ——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佳多吉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佳多吉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合计持股比例由 40.11%下降
至 37.72%,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成都佳多吉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成都高新区天辰路333号2栋3层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 王进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5月26日、2025年12月23日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导致佳多吉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
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由37,005,500股增加至51,807,700
权益变动过程 股,持股比例为40.11%,保持不变。
占公司总股本的2.39%,佳多吉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
公司的股份数量由51,807,700股减少至48,724,200股,持股
比例由40.11%减少至37.72%。
股票简称 佳缘科技 股票代码 301117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
是? 否□
制人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A股、B股等)
佳多吉 A股 3,083,500 2.39%
王进 A股 0.00 0.00%
合计 —— 3,083,500 2.3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可多选)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询价转让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
名称 占公司总股
股数 股本的比 股数
本的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40,000 2.43% 52,500 0.04%
佳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吉 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34,765,500 37.68% 48,671,700 37.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王进 8,691,375 9.42% 12,167,925 9.42%
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37,005,500 40.11% 48,724,200 37.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合计 10,931,375 11.85% 12,220,425 9.46%
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69)《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
的承诺、意向、计划 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及中信证券出具
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
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是□ 否?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权的股份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 14 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
果如下:
实际受让 受让股份
序 金额 锁定期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数量 在总股本
号 (元) (月)
(股) 占比
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合计 3,240,020 129,373,998.60 2.51% -
注:合计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
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组织券商向投资者发送《佳
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之日(即 2025 年 12 月 17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
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
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440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
基金公司 80 家、证券公司 53 家、保险机构 19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44 家、
私募基金 240 家、信托公司 2 家、期货公司 2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5 年 12 月 18 日 7:15:00
至 9:15:00,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19 份,均为有效报价,前述投资者均
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
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39.93
元/股,转让股份数量 3,240,020 股,交易金额 129,373,998.60 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中信证券向本次获配的 14 家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
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
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中信证券按照规定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
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收到有效报价 19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14 家
机构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转让最终确认转让价格为 39.93 元/股,转让股份数量
为 3,240,020 股,交易金额 129,373,998.60 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
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受让方未认购的情况。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
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
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
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在 2025 年 12 月 24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理人员通过佳多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员,非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部分董事通过嘉德创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嘉德创信持股比例由 0.12%下降至 0.00%;
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
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