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
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会的
人员自觉遵守。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股东会纪律,不得侵犯公
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
场办理签到手续,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
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
给予配合。会议开始后,由股东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律师及
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
事先在股东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无故中断股东会议程
要求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股东会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会议议题,简明扼
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
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或可能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提问,股东会主持人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的表决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
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八、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
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
股东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3)。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14 点 30 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 2891 弄 200 号 1 幢一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将于 2026 年度与关联
方浙江中硝康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硝康鹏”)、上海康鹏昂博药业公司
(以下简称“康鹏昂博”)、上海万溯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溯众
创”)、安徽觅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觅拓”)开展交易,预计合
计金额为 6,450 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 本次预计
联 金额与上
关 占同类业务 月 占同类业务
交 2026 年度预 年实际发
联 比例%(注 实际发生额 比例%(注
易 计金额 生金额差
人 1) (未经审 1)
类 异较大原
计)
别 因
中
向 硝
关 康
联 鹏
人 安
出 徽 合作中试
售 觅 项目放量
商 拓
品 小
计
中
向 硝
关 康
联 鹏
人 康
提 鹏
供 昂
劳 博
务 小
计
向 中
关 硝
联 康
货
人 鹏
采
购 小
商 计
品
中
硝
向 康
关 鹏
联 康
人 鹏
出 昂
租 博
小
计
向 万
关 溯
联 众
人 创
承 小
租 计
合计 6,450.00 3,041.69
注 1: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数均为
注 2:若上述数据出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5-058)。
本议案已经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审议。
关联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欧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琴欧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冀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顾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朝修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予以回避。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的
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 2026 年度发展
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
营需要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
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
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担保预计总额度。前述担保额度可以在下属公司之间互
相调剂。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适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签署及变更、终止相关合同,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
手续。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 2025 年 11 月
预计 2026 年提供担 30 日实际为其提供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
被担保人名称
保金额(万元) 的担保余额(万 度内 担保
元)
兰州康鹏科技有限公 10,000 2,000 是 否
司(以下简称“兰州康
鹏”)
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 5,000 2,390 是 否
司(以下简称“衢州康
鹏”)
上海启越化工有限公 5,000 1,680 是 否
司(以下简称“上海启
越”)
兰州康鹏新能源科技 5,000 0 是 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兰州新能源”
)
上海万溯药业有限公 5,000 1,000 是 否
司(以下简称“上海万
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5-059)。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审议。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参股公司上海中科康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润”)的全资
子公司南京中科康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康润”)为满足二期
项目建设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
公司拟为上述贷款全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由南京康润以其拥有的
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无形资产等部分核心资产提供全额反担保,并由上海康润
核心技术团队股东唐勇、孙秀丽、周姣龙、陶闻杰、王峥以其持有的上海康润合
计 18.56%的股权提供反担保。上海康润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
事长杨建华先生、董事杨重博先生任上海康润董事,南京康润为上海康润全资子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京康润为公
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提供担保
相关的具体事项。本次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0)。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审议。
关联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欧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琴欧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冀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顾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朝修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回避。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