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证券代码:30102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释义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员,独立董事和监事除外。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满足的获益条件。
必须为交易日。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英诺激光提供,本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
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英诺激光股东是否
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英
诺激光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
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
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
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
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
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等内容进行调整修
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告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6 月 22 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
露。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查报告》。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以 2023 年 6 月 28 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以 12.38 元/股的价格向
符合条件的 8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24 年 6 月 27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共计 60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
见。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
查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英诺激光对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
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
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71.8009 万股,同意公司
为符合条件的 6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
事宜。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
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符合归属条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年度总营业收入(A)(亿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
归属期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考核年度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伙)出具的大华审字
首次授予第二 [2025]0011000305 号
个归属期、预 《审计报告》,公司
留授予第一个 2024 年总营业收入
归属期 为 4.47 亿元,满足
注:上述“总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总营业收入,下同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
期、预留授予第一个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
A≥Am X=100% 触发值,公司层面归
年度总营业收入
Am>A≥An X=A/Am 属比例为 89.34%。
(A)(亿元)
A<An X=0
首次授予部分激
(四)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励对象 2024 年度绩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效考核情况:
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
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 2024 年绩
考核结果 S A B C D 效考核结果:S、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A,个人层面归属比
系数(Y) 例为 10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 2024 年绩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年度绩效考核
效考核结果:B,个
结果系数(Y)。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
全归属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励对象 2024 年绩效
考核结果:C,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为
对象 2024 年绩效考
核结果:D;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预留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 2024 年度绩
效考核情况:
对象 2024 年绩效考
核结果:S、A,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对象 2024 年绩效考
核结果:B,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为
对象 2024 年绩效考
核结果:C,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为
象 2024 年绩效考核
结果:D;
因个人原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待归属期达到后,公司将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
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
象人数为 63 人,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4652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2 人,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22.3357 万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 首次授予日:2023 年 6 月 28 日。
(2)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63 人。
(3)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49.4652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 0.33%。
(4) 授予价格:12.28 元/股。
(5)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 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归属情况: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归 可归属数量占获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属数量 授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万股) 数量的百分比
董事长、总经理、
ZHAO XIAOJIE 美国 20.00 5.3604 26.80%
研发负责人
董事、核心技术人
LIN DEJIAO 美国 5.00 0.6701 13.40%
员
陈文 董事、财务总监 中国 8.00 1.7153 21.44%
副总经理、董事会
张勇 中国 8.00 1.7153 21.44%
秘书
晏恒峰 副总经理 中国 10.00 2.1442 21.44%
加拿
ZHANG JIE 核心技术人员 3.50 0.4690 13.40%
大
TAO SHA1 核心技术人员 美国 3.50 0.7505 21.44%
小计(7 人) 58.00 12.8248 22.11%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6 人)
合计(63 人) 202.10 49.4652 24.48%
(7) 具体归属安排:张勇先生将暂缓办理本次股票归属登记事宜。公司将对
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 6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分两批次办理归属事宜,其中第一
批 62 名激励对象的合计可归属数量 47.7499 万股,第二批 1 名激励对象的合计
可归属数量 1.7153 万股。
(1) 预留授予日:2024 年 6 月 27 日。
(2)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32 人。
(3)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22.3357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 0.15%。
激励对象陶沙先生国籍由中国籍变更为美国籍,姓名由陶沙变更为 TAO SHA。
(4) 授予价格:12.28 元/股。
(5)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 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归属情况: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归 可归属数量占获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属数量 授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万股) 数量的百分比
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人员
(32 人)
合计 52.50 22.3357 42.54%
(四)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稿)》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吴慧珠
联系电话: 021-52588686
传 真:021-52583528
联系地址: 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编:200052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诺
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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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吴慧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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