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东方智造
股票代码: 00217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21号
通讯地址: 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2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东风路50号五象
住所:
汽车生活广场一期一层23号
通讯地址: 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21号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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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
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1、取得国资监管有权部门的批准;
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4、其他必要的程序(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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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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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指 全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现
指 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代物流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物
指 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流科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
指 现代物流集团和物流科技
方
上市公司、东方智造、
指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标的公司
广西国资委 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科翔高新、本次交易转
指 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让方
本报告书 指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交割日 指 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现代物流集团及物流科技名下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科翔高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科翔
本次股权转让、本次交 高新将其合计持有的东方智造183,000,000股股份(占股
指
易、本次收购 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14.3329%)协议转让给
现代物流集团及物流科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科翔高新、李斌签署的《关于广西东方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
科翔高新、李斌签署的《关于东方智造之表决权放弃承诺
《表决权放弃承诺》 指
函》
财务顾问、中航证券 指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
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
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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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506,007.037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000198229379C
法定代表人 覃黎魁
成立日期 1996年6月6日
营业期限 1996年6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21号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
废旧金属);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经营范围 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
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木材收购;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
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 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6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MAC1HN3N2Q
法定代表人 石宗仁
成立日期 2022年10月17日
营业期限 2022年10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东风路50号五象汽车生活广
注册地址
场一期一层23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经营范围
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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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
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
询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
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
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
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现代物流集团和物流科技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所示:
广西国资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广西交投资产 十一冶建设集团 广西铝业集团 广西产投资本运
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营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物流科技的控股股东为现代物流集团,现代物流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物流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国资委。广西国资委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
区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
责的政府机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
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物流科技无对外投资控股的子公司,现代物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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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货物运输、园区管理服务、仓
广西桂物物流服务集
团有限公司
运、运输代理等
货物进出口、供应链服务、货
广西供应链服务集团
有限公司
务、装卸搬运等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
广西环保产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特种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
广西桂物机电集团有
限公司
销售等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消防技术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 服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
限公司 检验检测服务、公路水运工程
试验检测服务等
广西桂物金岸制冷空 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专业保
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洁、清洗、消毒服务等
注:核心企业按照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其中一项占现代物流集团2024年度相关
合并财务数据比重超过10%的一级子公司确定。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物流科技的控股股东为现代物流集团,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国资委,其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为省属国有企业,核
心业务广泛。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一)现代物流集团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现代物流集团前身为1950年4月成立的广西仓库物资清理调配委员会,经
历了广西物资供应局、广西物资厅等机构变迁,1996年由原广西物资厅及其下
属企事业单位整体转制成立广西物资集团总公司,后续更名为广西现代物流集
团有限公司。现代物流集团以“现代物流”为核心业务,主营物流产业和供应
链服务,聚焦物流服务体系、供应链服务体系、物产实业投资体系、环保全产
业链体系、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汽车生活服务体系、金融服务体系、物流
职业教育体系。
最近三年,现代物流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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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3,350,471.11 3,010,685.83 2,798,670.58
负债总额 2,490,150.01 2,183,606.82 2,028,491.55
所有者权益 860,321.10 827,079.01 770,179.02
营业收入 4,760,267.75 4,509,711.62 3,357,962.96
净利润 10,134.06 6,931.99 4,067.17
(二)物流科技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物流科技成立于2022年10月,系现代物流集团成立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
平台。成立以来,物流科技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1,198.05 1,009.62
负债总额 178.95 8.13
所有者权益 1,019.09 1,001.49
营业收入 335.80 -
净利润 183.61 1.4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指涉案金额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5%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且不存在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现代物流集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号 住地 或地区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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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董事长、
总经理
外部董事、
总会计师
(二)物流科技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号 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
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国资委,
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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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内在价值的认可,看好上市公
司智能物流分拣设备业务及市场前景,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上市公司的控
制权。现代物流集团作为广西国资委唯一一家物流直属企业,产业资源优势明
显,能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实现与上市公司的双向赋能。
本次收购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
利于股东利益的原则,谋求长期可持续及健康稳定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
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
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
市公司股份,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
股份,将会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变动之日起18个月内,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次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但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意现代物流集团、物流科技以协议受让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股份转让协议》;同日,科翔高新、李斌出具了《表决权放弃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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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包括:
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
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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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份转让协议》,现代物流集团和物流科技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受让科翔高
新所持上市公司11,916万股股份和6,384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
别为9.33%和5%。
同日,科翔高新、李斌(以下合称“承诺人”)出具了《表决权放弃承
诺》,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承诺人无条件且不
可撤销地放弃所持有上市公司全部剩余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8724%)对
应的表决权以及承诺人后续新股份(如有)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
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18,30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14.33%。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现
代物流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本次交易股份受让方为现代物流集团(甲方1)和物流科技(甲方2)(合
称“甲方”),股份转让方为科翔高新(乙方),甲、乙双方合称“双方”。
李斌为协议丙方。
(二)交易方案
包括标的股份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董事和监事提名权、资产分配
权等法律法规和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目标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
其中由乙方向甲方1协议转让目标公司119,16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9.3328%)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由乙方向甲方2协议转让目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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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在向中登公司提交申请过户至甲方名下处于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转让的
状态且乙方有资格行使对标的股份的完全处分权。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定,结合目标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前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等各项情况,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4.00 元/股,本次股份转让的转
让价款为人民币732,000,000元。
(1)本协议签署后,转让方完成向受让方指定主体质押20,000,000股目标
公司股份至受让方指定主体名下后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共管账户支付诚意
金10,000,000 元。
(2)于本协议第四条“转让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受让方向
共管账户支付转让价款76,000,000元,转换为转让价款的诚意金10,000,000元
与前述转让价款合计86,000,000元用于转让方解押上市公司股份数额不少于
(3)于共管账户向转让方质权人指定账户支付86,000,000元后10个工作
日内,转让方完成将65,0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质押于受让方指定的主体名下;
(4)于转让方质押总共85,0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全部质押于受让方指定
主体名下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共管账户支付287,320,000元,用于转
让方解押上市公司股份不少于118,000,000股股份;
(5)于共管账户向转让方质权人支付相应款项后10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
将不少于118,0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完成质押给甲方指定主体名下;
(6)于转让方完成向受让方质押上市公司不少于203,000,000股股份后3
个工作日内,双方向中登公司递交本次交易的过户申请,同时配合将共管账户
剩余资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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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手续全部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10 个工作日
内或2026 年02 月28 日前(含当日)(以前述两者时间孰晚为准),受让方向
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248,880,000元。
(8)自上市公司董事会改组完成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
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73,200,000元。
(9)自乙方资产置出完成且上市公司收到资产置出全部对价款项后10 个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36,600,000元。
交易相关事项的交接,同时转让方保证上市公司毫不延迟地完成所有相关交接
事项(交接清单以转让方书面交接清单为准),交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
要求的上市公司各项资质证照、印章以及银行账户资金管控工具等;(2)受让
方支付的本协议项下的所有相关转让价款在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之
前将且仅用于转让方清偿债务并办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解质押事项,以确
保转让方可以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足够数量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担保,并顺
利办理相关标的股份的交割。
(四)转让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转让价款支付义务以下列先决条件的全部满足为前提:
函为认定基准;
同意,本协议约定的诚意金1,000 万元支付节点除外;
次交易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合规确认意见为先决条件。
(五)股份登记过户
的股份即上市公司183,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4.3329%,完成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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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至甲方名下的当日为交割日。
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根据需要提供、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
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证件、资料),以尽快完成标的股份的交割。
(六)业绩补偿
会计年度(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期”)下属子公司桂林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桂林广陆”)、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名客”)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至少达
到如下表格所列要求(以下简称“承诺之最低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业绩承诺期累计金额
桂林广陆承诺之最低净利润 1200 万 1200 万 1200 万 3,600 万
山东名客承诺之最低净利润 300 万 300 万 300 万 900 万
业绩承诺期合计业绩承诺 4,500 万
不足业绩承诺期内当年度承诺之最低净利润或业绩承诺期合计承诺之最低净利
润,则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现金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差额补偿(以下简称
“业绩差额补偿”),具体补偿时间由甲方自行酌情决定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
知(以下简称“差额补偿通知”)。前述业绩差额补偿的计算方法如下:
桂林广陆与山东名客未实现承诺之最低净利润时,乙方应当以本条约定的
方式一次性向上市公司支付业绩差额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桂林广陆承诺之最低净利润-桂林广陆实际净利润=乙方年度应向上市公
司补偿桂林广陆业绩补偿金额;
山东名客承诺之最低净利润-山东名客实际净利润=乙方年度应向上市公
司补偿山东名客业绩补偿金额;
乙方应按照上述业绩承诺期年度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向上市公司承担业绩补
偿责任,业绩承诺期合计业绩承诺金额应不少于4,500 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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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总额为人民币6,750 万元,按照交割日当日上市公司
股份的收盘价计算(以下简称“业绩补偿质押股份),当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质
押资产总额低于剩余承诺之最低净利润总计数的1.2 倍,以触发时点前二十个
工作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均值计算,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 个工作日
内,乙方提供上市公司股票或其他甲方认可的质押物用于补足业绩补偿质押担
保差额。甲方同意,如在业绩承诺期内,乙方以房产全部或部分置换业绩补偿
质押股份的,甲方同意乙方的置换,则双方应于甲方确认同意置换之日起3 个
月内完成置换的解质押手续。
付每一年度的业绩差额补偿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完成股票市值2,250
万元(按照交割日当日上市公司股份的收盘价计算)对应的业绩补偿质押股份
或房产的解押手续。
承诺期持续满足为前提:(1)甲方承诺保持桂林广陆、山东名客经营管理团队
相对稳定(非因甲方和上市公司原因除外);(2)桂林广陆、山东名客股权结
构不发生变化;(3)桂林广陆、山东名客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的研发
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以及财务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相较于2025 年
度对应费用率不发生重大变化(“重大变化”定义为任一费用率的波动幅度超
过±5%);(4)相对保持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对桂林广陆、山东名客提供
的资金支持及担保支持规模和条件。
(七)资产置出
地推动上市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会就本协议附件一:《资产置出清单》的资产
置出事项召开并通过相关议。于上市公司股东会就资产置出相关事项议案审议
通过后另行约定的时间,以本协议附件一之“1、股权”项下所列明的序号 1、
序号 2、序号 3 及序号 4 对应的股权资产(以下简称“第一批置出资产”)的
约定完成对第一批置出资产的受让和/或义务的履行以及以另行协商的时间按照
附件一之“2、资产”项下的约定对序号 1、序号 2 对应的资产及权益的购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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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义务责任的履行。
赛”)于其与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以下
简称“《南通赛孚交易合同》”)项下做出业绩承诺,南通赛孚未达到《南通
赛孚交易合同》项下承诺利润总额共计 12,000,000 元的,江苏巍赛未按照
《南通赛孚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完成对上市公司持有的南通
赛孚 70%股权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失败”)的,丙方应当承担回购失败的连
带责任。上市公司向丙方发出回购失败书面通知之日(以下简称“回购失败之
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连带补偿期限”),丙方应将江苏巍赛
未完成支付的回购价款、违约金、利息支付给上市公司以及履行相关义务及责
任。同时,在连带补偿期限内,丙方应当毫不延迟地履行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对南通赛孚提供的担保置换,并且相关方同意结清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南通
赛孚其他非经营性往来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
得各自所需的相关决议、批准、同意、核准,并为履行资产置出的相关交割手
续,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根据需要提供、
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证件、资料)以及支
付相应对价。
相应的款项,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乙方的转让价款中直接扣除,具体相应款项
的数额另行确认。
(八)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东之间的约定事项
双方确认,交割日后于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内,乙方应努力促成其他方投
赞成票,以支持甲方提名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能够在目标公司董事会层面
获得通过,甲方提名的所有董事人选能够在目标公司股东会层面获得通过。
双方确认,交割日后目标公司包括高管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秘、
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等)由甲方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交割日后目标公司
所有董事均由甲方提名并由股东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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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同意并承诺将所持有上市公司全部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4.8724%以及后续新股份(如有)(以下简称“弃权股份”)不可撤销
地放弃表决权。乙方应以本协议签署日同时签署本协议附件二《表决权放弃承
诺》。除本协议约定外,乙方有权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则的规
定减持、出售弃权股份,但按照本协议质押给甲方的股份应于资产置出完成后
方可减持、出售。
乙方承诺,目标公司已经通过深交所信息披露渠道全面、完整地披露了应
披露的资产、负债和业务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前若上市公司存在违规为关
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隐瞒重大负债
(不包括合理范围内的财务记账差错),或存在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风
险事项及因此产生的潜在诉讼风险,转让方应在30 个工作日内以等额现金赔偿
因此对目标公司和受让方造成的全部相关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所有相关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罚款、第三方赔偿以及鉴定费、
差旅费等。
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收取的全部转让价
款以及共管账户产生的利息返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前述乙方退回的所有款
之日起 3 个工作日解除乙方质押于甲方名下的上市公司股票。
(1)因甲方自身原因,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诚意金及
转让价款的,则对迟延支付的当期应付未付转让价款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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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支付任何一期股份转让价款超过 30 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要求甲方支付 2,000 万元违约金。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承诺和保证或其他义务,
对乙方进行本次交易的商业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使乙方遭受重大损失,并
影响到本协议目的之实现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支付 2,000 万
元违约金。
(1)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完成质押上市公司
等额股份或资产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当期质押资产总额
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迟延完成任一手续超过 30 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
协议,要求乙方一次性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以及自甲方付款
之日起按照银行 1 年期 LPR 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 2000
万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完成标的股份过
户登记申请及过户手续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全部转让价
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因乙方自身原因迟延完成任一手续超过 30 个工作日,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一次性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
以及自甲方付款之日起按照银行 1 年期 LPR 并要求乙方支付 2,000 万元违约金。
(3)如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业绩对赌差额补足责任的,每
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业绩对赌差额补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
金,直至差额全部补足。
(4)如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约定的资产置出之购买义务和因此给上市公
司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租违约金),则每延期一日,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购买金额及损失金额总计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前述义务责任
完全履行完毕。
(5)如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约定不承担对江苏巍赛回购责任的连带担
保责任,则每延期一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江苏巍赛应承担金额万分之三的违
约金,直至前述义务责任完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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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承诺和保证或未按本协议
履行义务和责任,对甲方进行本次交易的商业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使甲方
遭受重大损失,并影响到本协议目的之实现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要求乙方一次性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以及自甲方付款之日起按照
银行 1 年期 LPR 并要求乙方支付 2,000 万元违约金。
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的日
万分之零点五的违约金直至该违约行为得到解决并赔偿其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
造成的全部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违约影响、继续
履行本协议。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科翔高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4,521万股,持
股比例为19.21%,其中其所22,400万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科翔高新向受让方
指定主体质押2,000万股目标公司股份至受让方指定主体名下。科翔高新应在收
到本次交易对应的价款后,分笔解除18,300万股目标公司股份质押并将解押后
的股份质押于受让方指定主体名下。在本次交易双方向中登公司递交本次交易
的过户申请前,转让方完成向受让方质押上市公司不少于20,300万股股份,详
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主要内
容”之“(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被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况。提请投
资者关注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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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总额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科翔高新持有的东方
智造18,300万股股份,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东方智造总股本的14.33%,每股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00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73,200万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收购资金来源的说明》,现代物流集团及物
流科技受让科翔高新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
资金,其中自筹资金不排除通过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取得,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
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三、本次收购的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资金的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之“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主要内容”之“(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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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
暂无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后续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调整,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计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日后,协议签署双方应毫不延
迟地推动上市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会就《股份转让协议》附件一:《资产置出
清单 》的资产置出事项召开并通过相关议案,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
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主要内容”之“(七)资产置出。
除上述资产置出计划外,未来12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资产
重组的计划。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
进行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
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交割日后目标公司所有董事均由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名并由股东会选举,目标公司包括高管人员(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秘、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等)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名并由董事会
聘任,保证对东方智造的财务管控和内部监督,参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上市公司《公司章程》需要进行修改,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需要,制订章程修
改方案,依法履行程序修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并及时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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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双方同意交割日后上市公司员工安置以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如有对上市
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
行重大调整的计划。未来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如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
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中已约定
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
调整计划。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如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
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
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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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持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14.33%的股份。本次收
购对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
独立、机构独立的情况不会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
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 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维护广大投资
人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就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出具
了承诺函,保证未来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保证上市公
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现代物流集团、物流科技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
具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业务。
本次权益变动后,为了避免和消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未来与上市
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关于规范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现代物流集团、物流科技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现代物流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
(含物流科技,下同)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现代物流集团和物流科技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
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
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现代物流集团、物流科技与上市公
司之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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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可能与上市公司之
间产生的关联交易,现代物流集团和物流科技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现代物流集团和物流科技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经营
等方面给予现代物流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现
代物流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对于与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现代物流集团及控制的
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中
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
偿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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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东方智造及其子公
司进行合计金额高于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东方智造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已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东方智造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 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
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任何类似安排的行为。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就本次权益变动已签署的合同、协议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
合同、合意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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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其直
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中登公司查询,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存在以下通过证券交易
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东方智造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交易日期 买入/卖出 变更股数 累计持有数量
潘雪红 副总经理 2025-10-27 买入 200 200
潘雪红 副总经理 2025-11-05 卖出 200 0
对于本次买卖股票的行为, 潘雪红已出具承诺:
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的情形。
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东方智造”的股票, 也不以任何方式将
本次权益变动事宜之相关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
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除上述情形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证券交易买卖东方智造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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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状况
(一)现代物流集团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现代物流集团2022出具的审计
报告,以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现代物流集团2023年度和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货币资金 289,521.12 319,031.57 371,960.18
拆出资金 6,993.50 7,880.00 8,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564.60 - -
应收票据 11,123.56 7,732.27 15,148.37
应收账款 406,374.65 300,091.55 320,086.65
预付款项 82,309.80 86,073.97 77,924.76
其他应收款 657,360.77 589,713.47 632,194.50
存货 173,188.29 137,650.88 112,210.65
合同资产 83,653.07 58,939.33 35,825.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1,600.00 11,680.00 12,780.00
其他流动资产 10,122.74 14,463.68 18,248.41
流动资产合计 1,743,812.11 1,533,256.74 1,604,378.52
发放贷款和垫款 47,745.50 39,421.36 25,250.69
债权投资 1.62 - -
长期股权投资 131,674.35 20,262.20 1,979.2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83,505.81 584,069.34 223,926.27
投资性房地产 497,940.00 495,491.10 455,053.83
固定资产 93,217.47 116,051.95 114,621.88
在建工程 94,302.73 100,581.80 234,310.20
使用权资产 5,660.88 1,976.87 1,7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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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无形资产 135,905.29 110,140.09 129,025.41
开发支出 3,269.44 2,042.12 816.17
商誉 1,832.41 1,832.41 2,964.25
长期待摊费用 3,565.87 3,158.05 3,345.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7,664.86 2,029.03 916.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372.77 372.77 372.7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06,659.00 1,477,429.09 1,194,292.05
资产总计 3,350,471.11 3,010,685.83 2,798,670.58
短期借款 774,558.53 586,256.78 549,761.61
应付票据 281,970.52 253,607.67 312,775.10
应付账款 273,568.70 145,332.85 155,150.85
预收账款 2,602.59 2,531.13 3,102.05
合同负债 68,128.63 68,152.97 35,620.36
应付职工薪酬 143.25 144.55 155.39
应交税费 29,151.86 50,809.91 18,025.22
其他应付款 171,401.71 177,418.08 108,849.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2,991.89 260,073.10 136,222.59
其他流动负债 4,790.87 7,257.64 6,126.11
流动负债合计 1,819,308.55 1,551,584.69 1,325,788.49
长期借款 375,667.69 329,289.64 376,150.32
应付债券 160,152.98 181,233.12 222,949.00
租赁负债 4,499.08 1,484.86 1,317.09
长期应付款 62,961.37 55,088.62 35,510.00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619.27 572.61 4,481.35
递延所得税负债 66,941.06 66,407.41 62,918.57
非流动负债合计 670,841.45 634,076.27 703,324.34
负债总计 2,490,150.01 2,185,660.95 2,029,112.82
实收资本 355,314.23 355,314.23 355,314.23
国家资本 115,314.23 115,314.23 115,314.23
国有法人资本 240,000.00 240,000.00 240,000.00
实收资本净额 355,314.23 355,314.23 355,314.23
资本公积 5,440.77 4,83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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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其他综合收益 160,459.46 161,107.73 157,915.02
专项储备 79.49 55.08 188.28
盈余公积 941.15 941.15 935.93
一般风险准备 1,572.71 1,364.60 1,030.05
未分配利润 51,643.85 45,986.62 59,125.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75,451.65 569,600.60 574,508.52
盈余股股东权益 284,869.45 255,424.27 195,049.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860,321.10 825,024.87 769,557.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50,471.11 3,010,685.83 2,798,670.5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760,267.75 4,509,711.62 3,357,962.96
利息收入 4,850.29 4,936.34 3,872.8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717.30 328.68 55.40
减:营业成本 4,737,951.08 4,497,803.95 3,340,913.32
利息支出 - - 50.60
税金及附加 25,686.22 24,267.12 26,237.91
销售费用 17,433.39 15,328.98 12,224.35
管理费用 46,383.81 45,832.96 44,141.62
研发费用 8,411.44 9,473.90 8,489.79
财务费用 72,564.11 72,724.84 65,380.95
加:其他收益 174,625.13 156,314.03 119,605.68
投资收益 -10,642.58 7,741.61 697.3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608.23 1,059.40 3,335.22
信用减值损失 -16,452.97 -4,740.18 -3,130.26
资产减值损失 -289.30 -150.37 -280.99
资产处置收益 36.15 -13.59 23,895.02
二、营业利润 7,289.93 9,755.78 8,574.65
加:营业外收入 6,086.51 2,355.14 2,442.52
减:营业外支出 873.23 710.99 695.34
三、利润总额 12,503.21 11,399.93 10,3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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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减:所得税费用 2,369.15 4,467.95 6,234.46
四、净利润 10,134.06 6,931.99 4,087.36
五、综合收益总额 9,403.08 10,124.69 2,260.48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352,540.79 4,928,595.37 3,804,952.36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700.0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5,338.92 5,468.89 4,152.12
收到的税费返还 707.40 2,860.34 4,543.3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91,415.10 882,243.38 310,244.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50,002.22 5,819,167.99 4,123,192.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042,077.00 4,522,896.96 3,497,062.9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8,564.32 14,260.07 4,233.93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900.00 - 3,60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3,173.27 68,915.77 61,854.38
支付的各项税费 439,086.71 305,180.27 360,635.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7,055.63 582,681.98 195,385.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19,056.92 5,493,935.05 4,122,771.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945.30 325,232.94 420.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投资收到的现金 3,710.74 7,806.46 4,699.5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20.21 1,154.33 374.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6.17 49.18 228.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63.96 29,906.72 5,902.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3,517.20 390,439.27 104,968.9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8,899.50 2,076.69 -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37.06 104.66 91,053.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9,345.76 469,604.94 295,055.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581.80 -439,698.22 -289,152.7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6,659.56 67,965.16 91,277.8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07,509.44 1,274,901.98 1,017,151.7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471.72 24,412.19 7,3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75,640.73 1,367,279.33 1,115,729.6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22,867.16 1,215,000.10 792,532.3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5,967.10 8,254.18 2,767.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57,451.52 1,305,742.66 863,529.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810.80 61,536.67 252,199.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5,447.30 -52,928.61 -36,532.3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9,031.57 371,960.18 408,492.5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3,584.28 319,031.57 371,960.18
(二)物流科技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物流科技2023年度和2024年
度出具的审计报告,物流科技2023年至202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货币资金 1,052.60 886.81
应收账款 35.94 -
其他应收款 7.17 122.80
流动资产合计 1,095.72 1,009.6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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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固定资产 1.7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2.33 -
资产总计 1,198.05 1,009.62
应交税费 10.69 7.66
其他应付款 168.26 0.48
流动负债合计 178.95 8.13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总计 178.95 8.13
实收资本 1,000.00 1,000.00
国有法人资本 1,000.00 1,000.00
实收资本净额 1,000.00 1,000.00
盈余公积 18.51 0.15
未分配利润 0.58 1.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9.09 1,001.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98.05 1,009.62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35.80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0.97 1.16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158.57 112.03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17.00 -1.51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17.09 1.51
加:其他收益 0.01 -
二、营业利润 193.27 -111.68
加:营业外收入 - 113.21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 193.27 1.53
减:所得税费用 9.66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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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四、净利润 183.61 1.49
五、综合收益总额 183.61 1.49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0.55 1.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0.55 1.5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2.41 108.9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15 0.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78 5.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2.35 114.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21 -113.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5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4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4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5.78 886.81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86.8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52.60 8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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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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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覃黎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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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石宗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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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协办人:
朱圣洁 马若文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 祥 余见孝
法定代表人:
戚 侠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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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覃黎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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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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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石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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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文件;
亲属的名单及其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说明;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声明函;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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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东方智造 股票代码 002175
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
公司、广西桂物物流科
称 注册地 道21号
技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量变化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完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大股东 将持有上市公司14.33% 实际控制人
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对境内、境外其 否 ? 是否拥有境内、 否 ?
他上市公司持股5%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外两个以上上市 回答“是”,请注明
以上 家数 公司的控制权 公司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变动种类:A股无限售流通股
的股份变动的数量 变动数量:183,000,000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33%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是 □ 否 ?
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 □ 否 ?
否存在同业竞争
是 □ 否 □ 不排除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注: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 个月内继续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后续继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内继续增持 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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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管
理办法》第六条规 是 □ 否 ?
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管理办法》第五十 是 ? 否 □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参见本报告书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之“三、本次权益变动决定
进展情况
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弃行使相 是 □ 否 ?
关股份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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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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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覃黎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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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石宗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