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5-098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4:00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的会议地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
件通知、电子通讯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争强先生召集和
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
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各方面均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洛阳新强联
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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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
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
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
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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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决定
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24,225,750 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
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
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
限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
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
在上述限售期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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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
合计 182,000.00 150,000.00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
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
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时效性等情况进行
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投资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
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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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洛阳新强联
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
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洛阳新强联
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
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
金得到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
编制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洛阳新强联
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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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
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
了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大华核字[2025]0011013680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及《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
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洛阳新强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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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基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补充制定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未来三
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制定和
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募集资
金规模、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发行对象的选择及募集资金用途等;
(2)签署、修改、递交、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
议及其他重要文件;
(3)聘请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4)根据深交所、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报材料,回复深交所、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问询意见等;
(5)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
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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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事宜,根据项目的实际进
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
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8)若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董事会可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
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
施或提前终止;
(10)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如果公司于有效期内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则前述授权的有效期
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行业发展水平,公司
修订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能够进一步
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与履职积极性,促进公司
长远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1 月 8
日 15:00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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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议》。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