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5-037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华之星 A 座(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23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2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689,668,09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84,814,608
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5.89602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87403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副董事长刘龙章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现
场出席本次会议,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柯继铭先生主持。会议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82,535,770 98.965832 6,793,627 0.985057 338,700 0.049111
H股 11,622,476 13.703389 73,192,132 86.296611 0 0.000000
普通股合计: 694,158,246 89.628631 79,985,759 10.327637 338,700 0.04373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89,331,497 99.951194 312,900 0.045370 23,700 0.003436
H股 70,978,931 83.687153 13,834,677 16.311668 1,000 0.001179
普通股合计: 760,310,428 98.170098 14,147,577 1.826713 24,700 0.00318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82,629,770 98.979462 6,726,227 0.975284 312,100 0.045254
H股 25,713,153 30.316892 59,100,455 69.681929 1,000 0.001179
普通股合计: 708,342,923 91.460134 65,826,682 8.499439 313,100 0.040427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89,406,397 99.962054 239,500 0.034727 22,200 0.003219
H股 84,813,608 99.998821 0 0.000000 1,000 0.001179
普通股合计: 774,220,005 99.966081 239,500 0.030923 23,200 0.002996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89,405,097 99.961866 240,800 0.034915 22,200 0.003219
H股 84,813,608 99.998821 0 0.000000 1,000 0.001179
普通股合计: 774,218,705 99.965913 240,800 0.031091 23,200 0.002996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第 1-3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4-5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佳雨、李佼矫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五、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