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佳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3 18: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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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6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深圳分公司及武汉分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注销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及武汉分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拟设立深圳分公司和武汉分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6 年发生的日常性
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
司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137)。
  本议案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雨玲、王成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风险程度为 R1
或 R2 等级的理财产品。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任意一天持有的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仅本金,不含投资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138)。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由长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并签署相关合同。如存在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
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与经国
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
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139)。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由长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
  为满足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全年综合授信敞口部分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不包含正在履行的部分)。公司 2026 年度向金
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及敞口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5)。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
(三)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
  议》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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