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 中信重工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3 1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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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65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概述
  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结构,降低应收
账款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该额
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
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开展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机构主要为商业银行等具
备相关业务资格、无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
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
体合作机构。
 三、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
收账款。
  (二)保理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
  (三)保理业务额度期限
  该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
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四)合作保理融资费率
  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
定。
  (五)保理方式
  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六)授权事项
  董事会在审议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具体操作的决
策权,并签署与之相关的合同文件,包括并不限于选择具体合作机构、
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
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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