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 阳光照明关于投资青岛睿利富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2 20: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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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5-030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青岛睿利富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标的名称         青岛睿利富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万元) 1,500 万元
投资进展阶段         ?完成   ?终止   ?交易要素变更   ?进展
   一、前期情况概述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500 万元,认购青岛睿利富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青岛睿利”或“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
   本次出资完成后,青岛睿利的出资结构及合伙人认缴情况如下:
   普通合伙人(GP):武汉博睿智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
人,以货币认缴出资 10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 0.1919%。
   有限合伙人(LP):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认缴出资
   其他有限合伙人合计以货币认缴出资 3,700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
的 71.0173%。
   本次投资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阳光照明关于参与投资青岛睿利富昌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相关进展情况
   江苏联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博”)近日与4家机构
签署增资协议,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90.3732万元,融资总额人民币
至7,871.1636万元。
   青岛睿利作为其中一家投资机构与江苏联博及其股东于近日签署《增资协议》
及《股东协议》,本基金作为C轮投资方,以人民币4,700万元认购江苏联博新增
注册资本150.8248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本基金将持有江苏联博1.9162%的股
权。
   本次交易已经本基金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符合本基金合伙协议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三、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投资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岛睿利富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ELC2FR9W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博睿智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8月15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需经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联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5738008653
   法定代表人:肖庆朋
   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前为7,380.7904万元,增资后变更为7,871.1636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5月5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句容下蜀镇临港科技创业园16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电机转子、定子及相关业务,系专业从事精密冲压零部件研发、
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现有主要股东(增资前)
     (四)本轮投资方(C轮)
                    投资方增资信息表
                     投资金额(万        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增资后持股
       投资方名称
                       元)            (万元)             比例
深圳中鑫鹏翔科创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粤财西威汽车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青岛睿利富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镇江玖晟聚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15,280.9962   490.3732          6.24%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携手专业投资机构“青岛睿利富昌”,参与“江苏联博”的C轮融资。
本次投资由青岛睿利富昌作为基金管理人,在完成深度尽职调查后正式实施。公
司将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的方式间接参与此次融资,该投资标的不纳入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范围,且公司不介入江苏联博的日常经营管理。
     此投资模式依托专业机构的投研与管理赋能,可有效隔离经营风险,整体风
险处于可控范围。未来,公司将持续密切跟进基金后续运作进展,并严格依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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