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47 证券简称:华密新材 公告编号:2025-124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 3,143,4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8%;反对
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2%;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邢台慧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李藏稳、
李藏须、郝胜涛应回避表决,其他关联股东未出席。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969,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反
对股数 7,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976,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预计 2026
(一) 年日常性关联交 0 0.00% 7,000 100.00% 0 0.00%
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楠、马钰锋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决议》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二)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